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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快評:堅決堵住私貸公用幌子下國資流失黑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8日 09:54 新華網
新華網南昌11月18日電(記者 胡錦武)記者近日在江西省東鄉縣采訪了解到,當地農業銀行在清理債務時,竟發現黨政干部以發放教師工資等為由“私貸公用”的拖欠貸款35筆共計230余萬元,其中140萬元貸款因超過訴訟時效將無法追償。 這樣一個欠發達縣的一家銀行,清理出的黨政干部“呆賬”就如此之多,并非個案。江西省2005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全省1.9萬余名縣、鄉、村黨政干部及執法機關干部在基層農村信用社“私貸私用”、“私貸公用”,累計拖欠本金、利息達4.6億元。 “私貸公用”一度是一些地方發放教師工資、干部工資甚至完成財政任務的“權宜之計”,然而,隨著這一現象的蔓延異化,國有銀行儼然成了一些黨政干部、執法人員的私人“錢莊”。在“私貸公用”幌子的背后,更多則演變為“私貸私用”,甚至構成對銀行欺詐或貪污挪用貸款之嫌。東鄉縣檢察院就在調查后發現,部分所謂的“私貸公用”款在所在單位賬上卻未留下任何記錄。 不可否認,原本貼著公務員身份標簽的黨政干部,在一些人眼里仍然意味著良好的信用形象。然而,“官賴”現象的屢禁不止,暴露部分此類借貸者信用缺失,放貸銀行放貸失范、追償不力的責任也不容回避。 剖析放貸人員的心理,他們一方面認為借貸者“為官一方”,且貸款用于公干,“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最終貸款自有政府買單;另一方面,由于黨政干部、執法人員身居要職、大權在握,即便沒有任何抵押、擔保,也不敢拒絕放貸。 然而,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官,一些領導干部借貸之后,或調任、或升遷,“私貸公用”一旦遭遇“新官不理舊賬”的官場潛規則,必然成了一筆無人搭理的糊涂賬。此外,黨政干部的特殊身份,也令銀行清償人員望而卻步;即使較起真來,訴諸法院乃至依法判決,強制執行時同樣面臨權力干擾,最終仍可能淪為一紙“空判”。 因此,銀行方面往往在放貸之后懶于催討、聽之任之,以致在法律規定的兩年訴訟期內未與借貸者發生任何業務關系,導致“官賴”的巨額貸款成為無法追償的“呆賬”。 隨著政府財政體制和銀行管理制度的完善,“私貸公用”現象近幾年已得到一定遏制。然而,倘若權力缺乏約束、制度遭到漠視,銀行國有資產已經流失的黑洞難以彌補,遭到新侵蝕的隱憂仍會產生。為此,一方面應當要求銀行放貸時敢于挺直腰桿,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對一些地方黨政干部、執法人員利用職權,違規貸款、惡意拖欠者,應以黨紀、政紀嚴厲查處,并依法處置,使“官賴”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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