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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修改年所得12萬以上個人自行申報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14:29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1月15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今日刊登通知稱,稅務總局對《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進行了修訂。 該通知稱,此次修訂是為了進一步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提高申報質量和數據的可采用度。 通知稱,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使用修訂后的申報表進行申報。 附件: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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