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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確定申請經濟適用房門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21:40 CCTV《經濟信息聯播》
近年來,高收入人群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現象屢見不鮮。為杜絕這一現象發生,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北京市建委昨晚公布了“門檻”更高的經濟適用房新的申請標準。 新規明確將家庭總資產納入申請標準中,以家庭人口確認申購門檻,購買者的家庭收入、現有住房、資產三項指標為主要確定依據。比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1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24萬元及以下,家庭住房使用面積須在10平方米及以下。 2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27萬元及以下;3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36萬元及以下;4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45萬元及以下;5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48萬元及以下。 對于家庭年收入和資產如何界定問題,北京市建委明確,家庭收入指家庭成員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保險、儲蓄利息等收入,家庭資產則包括家庭成員名下所有的房產、汽車、借出款項、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等。申購標準也并非一成不變,將根據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每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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