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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01:21 金融時報
本報北京11月1日訊 記者 牛娟娟 報道 2006年,財政部發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實行。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中國銀監會于近日發布《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通知》,宣布中國銀行業將全面開始實施新會計準則,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實行新會計準則的有關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根據不同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管理水平、人員素質、財務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明確了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時間表,并對公允價值計量、計提貸款減值準備、金融工具分類等難點問題提出了要求。同時,中國銀監會專門成立了實施新會計準則領導小組,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新會計準則有關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統一思想,正確認識執行新會計準則的必然性,深刻理解執行新會計準則對銀行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加強審慎監管的重要意義,提高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立即動員,周密部署,取得實效。由于執行新會計準則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各項業務、各個部門,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親自負責,主動協調,著力抓好人員培訓、業務流程整合、系統改造等基礎性工作,確保執行新會計準則的質量。 《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新會計準則后,各項銀行業監管政策和制度不變,并要求各級銀行監管機構要繼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貸款五級分類質量,準確計提各項準備。同時,銀監會將明確執行新會計準則后計算資本充足率涉及部分會計數據的調整方法,避免資本充足率出現不規則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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