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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暫停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2:05 第一財經日報
劉浪 長沙市正在為促進房產市場健康發展作出各種嘗試,加大對經適房違規上市牟利行為的查處力度。最新的手段便是在接下來的3個月內,暫停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 來自長沙市各相關部門的信息表明,從今年11月1日起,至明年2月1日,長沙將暫停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續辦理,待上市交易政策規范明確后,再行恢復正常辦理。 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對于購買經適房滿5年者,購房人可轉讓經適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據長沙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介紹,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問題。一方面,社會上少數經適房購房戶及部分中介機構利用經適房上市交易違規牟利,收取高額代辦費和轉讓費;另一方面,經適房回購、有限產權等細則尚未明確。此前,長沙市發現多家房地產代理機構通過“二次過戶”等手法,將未到上市交易期的經濟適用房“轉性”為商品房上市交易;同時,二房戶、多房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情況也并不鮮見。 基于以上原因,長沙市在接下來的3個月內,暫停經適房上市交易手續辦理,對全市經適房上市交易的規定進行規范和細化調整。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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