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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法二讀 廓清行政權力界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 13:44 21世紀經濟報道
"2007年,中國財政增收1萬億已成定局,全年財稅收入達5萬億。"日前,中國宏觀經濟秋季分析會議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預判。 10月26日,本報記者從一位財政研究人士處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在即,包括一部<實施條例>、十份左右的政策細目,數十份規章文件的相應配套正呼之欲出。 此前不久,中部6省26市正式開始增值稅轉型試點。而財稅部門對發起于2004年增值稅轉型東北試點的評估結果顯示,改革不僅不會直接導致投資過熱,對抑制政府主導下的投資過熱也會產生積極效果。 上述事實正在構成一個層層遞進的改革邏輯鏈條:連續數年的財政收入高速增長,營就新一輪稅制改革好時機;<企業所得稅法>2008年元月一日的實施,將有利于盡快終結增值稅轉型改革一直停留在試點階段的尷尬;而兩者的結合,則將為中國稅收收入結構的戰略調整乃至經濟的平穩良性發展提供強大引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出 日前,財政部部長謝旭人透露,<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送審稿)>,主要細化了如下企業所得繳納內容: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核算,工資、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等稅前扣除、資產的稅務處理的具體范圍和標準;農林牧漁業項目的優惠政策,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優惠政策,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優惠政策,技術轉讓所得的優惠政策等的具體范圍和條件,以及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和管理辦法等。 而這,并不是工作的全部。 比如,新舊稅法存在制度銜接問題,對舊法中稅收優惠過渡的具體辦法,就需要另外制定。同時,舊有的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政策相當龐雜,逐步梳理、修訂、刪改,都要有明確的相關文件做保障。 再比如,<實施條例>中細化了對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優惠政策,但究竟哪些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可以獲得優惠?隨著時間推移,是否會相應進行調整?這就需要另外制定一份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與此類似,對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項目的優惠政策,都需要輔以更加具體、靈活的優惠目錄,才能讓<實施條例>更具有可操作性。 對此,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需要做的工作非常繁雜,屆時,將會有一部<實施條例>、十個左右的政策細目,數十份配套規章文件出臺。而這些,都是在做鋪路的工作,"有一個方面、環節出現缺失、漏洞、問題,都可能嚴重影響<企業所得稅法>的順利實施"。 增值稅全面轉型或將提速 而<企業所得稅法>的順利實施,無疑將為新一輪稅制改革注入強大動力。其中,最直接的是增值稅的轉型。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副所長高培勇教授說,新一輪稅制改革包含內容十分豐富,但其中最為重要、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改革,便是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的兩法合并、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變。兩大稅種相加,目前占到了中國全部稅收的三分之二。 2004年7月1日,增值稅轉型東北試點正式啟動,距今已經3年有余。2007年下半年,試點擴展到了中部地區的部分城市。 財稅專家們普遍認為,由于增值稅"中性"、"環環緊扣"的特性,轉型改革最理想方案是迅速向全國全行業推開。而今,試點選擇向中部推進,被看作是把轉型視為體現政府意圖的地區性、產業性優惠政策。這樣做的一個后果是,很可能割裂增值稅各個環節之間的鏈條。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說,"增值稅是一個統一概念,局部地區試點時間過長,局部地區和整體差距如果始終過大,不管對稅制還是對整個經濟發展都是有害的。" 兩法合并會增加外資企業一部分稅負,而增值稅的轉型則意味著稅基的縮減,企業稅負的減輕。這樣,如果兩項改革同時推進,增減效應相互抵消,兩法合并改革的阻力將會大大減輕。 因此,一直以來,決策層的改革思維是:新一輪稅改,把最核心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改革合在一起,一并推出。 然而,兩法合并曾經的止步不前,曾使得"中國增值稅轉型改革在等與不等企業所得稅改革之間艱難抉擇。" 而今,有了<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全方位配套措施的保駕護航,增值稅轉型的盡快全面推開,機會重現。 稅收結構的戰略調整 更深層的意義還在后面。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教授就指出,隨著新一輪稅制改革的逐步推進,流轉稅(主體為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與所得稅所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將會發生此消彼長的重大轉變。 國家稅務總局計劃統計司提供的數據顯示,2007年上半年,全國稅收收入(不包括關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未扣減出口退稅)累計完成24947億元。其中,國內增值稅、營業稅和海關代征進口稅收收入占全國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31.2%、12.9%和11.8%,流轉稅仍占全部稅收一半以上。 "我國現行的稅制體系,其在結構上的突出特點就是流轉稅重、所得稅輕,財產稅相對缺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副院長龐鳳喜這樣分析。 由于現行稅制中流轉稅占稅收收入比重過大,造成流轉稅與所得稅"雙主體"的稅制模式名不符實,不利于充分發揮所得稅作為直接稅的宏觀調控作用。 從世界經驗看,一個普遍的規律是,經濟越發達,所得稅的比重越高。而目前來看,中國的稅制結構,在發展中國家里,所得稅的比重也是偏低的。 專家指出,提高所得稅所占比重,適當降低流轉稅在稅收結構中的比重,這是大趨勢。 "增值稅轉型最明顯。"安體富教授舉例說。他指出,增值稅從生產型轉變為消費型,如果徹底轉變的話,將意味著全部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都應該扣除,將帶來流轉稅在稅收收入比重中的明顯減少,"影響會是非常大的"。 增值稅轉型將減輕企業成本負擔中的稅負部分,而這,將通過企業的經營,增加企業的利潤,從而帶動企業所得稅的增長。 這將使得中國的稅制結構、稅收結構更加趨于合理和公平,對宏觀經濟發展的"自動穩定器"作用也將可以更好地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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