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改委嚴禁液化氣擅自漲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4:19 中華工商時報
【據新華社北京25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日下發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加強液化氣價格管理,不得擅自提高。同時,相關企業要增加資源供應,保證市場供應。 近一段時間,部分地區液化氣資源偏緊,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給城鄉居民生活帶來較大影響。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督促所屬液化氣生產企業努力增加資源供應,做好月度平衡和銜接。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液化氣生產、進口和調運的協調,及時處理生產、進口、運輸和市場供應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液化氣供應不脫銷、不斷檔。通知說,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液化氣銷售價格管理工作,保持價格相對穩定。液化氣價格出廠價要與供軍隊用汽油出廠價保持0.83-0.92:1的比價關系。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由于目前供軍隊用汽油出廠價目前是固定的,確定上述比價關系是為了保證液化氣價格的相對穩定,即液化氣價格出廠價不得低于供軍隊用汽油出廠價的83%,最高不得超過供軍隊用汽油出廠價的92%。(江國成劉雪)(26B6)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