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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臺節能改造項目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 14:19 商務部網站
近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出臺了《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將安排必要的引導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國家發改委《“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中確定的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和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和獎勵。獎勵金額與節能量掛鉤,按照項目完成后實際取得的節能量和規定的獎勵標準確定,其中,東部地區根據節能量按200元/噸標準煤獎勵,中西部地區按250元/噸標準煤獎勵。申請資金獎勵的項目必須經過發改委或經貿委(經委)審批、核準或備案,節能量在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且項目承擔企業必須具有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信息來源:杭州特辦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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