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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企業改革三步走 推行董事會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4:00 21世紀經濟報道
重慶報道 本報記者 文靜 在徐(王瑩)卸任紅云集團董事長一職的背后,蘊涵的是一場煙草行業大改制的序幕。 記者獲悉,9月底,徐(王瑩)正式辭去紅云集團(云南第二大、中國第四大煙草集團)首任董事長職務——徐(王瑩)在紅云已經待了4年之久,此前,他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政策法規司及體改司副司長。 10月16日,記者電話聯系上了徐(王瑩)。徐回應說:“我已經調返國家(煙草專賣)局工作。” 徐卸去紅云集團董事長職務后,目前還在國家煙草專賣局候任。10月9日,國家煙草專賣局政策法規及體制改革司司長負責人回復記者電話詢問時稱,徐還在等候國家局的安排。 本報從不同的權威渠道獲悉,徐(王瑩)有著國家煙草專賣局體改部門多年的工作經驗,又在云南一手踐行董事會建設的“紅云模式”,有可能繼續在推進煙草業的董事會大改制中被委以重任。 第一步,“紅云模式” “徐(王瑩)回國家局,是正常的干部調動。”云南中煙工業公司(下稱云南中煙)辦公室人員晏江說,他對云南煙草改革方面的“貢獻很大”,建立了我國煙草行業第一個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 徐(王瑩),北大碩士生,學法律出身,從1992年起,先后任國家煙草專賣局政策法規及體改司副處長、處長,到1998年,34歲的他被提升為該司副司長,成為國家局當時比較年輕的司局級干部。 “我們非常看重他的年輕和高學歷,特別是在國家局的經歷,年輕人更有創新精神。”云南中煙總經理張水長曾這樣向外界介紹徐。 2003年,徐(王瑩)被調往云南中煙工業公司任黨組成員兼副總經理,分管公司改革參與、推動了法人治理結構的大變革,即煙草企業董事會試點,這就是業內俗稱的“紅云模式”。 兩年后,即2005年11月8日,昆明卷煙廠和曲靖卷煙廠這兩個年產量過百萬箱的工業企業聯合重組,成立了紅云集團。徐兼任紅云集團董事長。 這是煙草行業第一家由工廠制變為公司制的試點企業。用國家局局長姜成康的話來說:“紅云集團的組建標志著中國煙草行業在現代產權制度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上,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紅云集團組建了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但是,基于國家專賣體制下的煙草行業自身特性,云南中煙是紅云集團唯一獨資股東,紅云集團沒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也是由上一級的國有法人資本持有者派出。 在這種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建設中,紅云集團確定了董事會和經理層成員部分重疊、但經理層進入董事會的人數少于云南中煙派出人數的模式——董事會11名董事中,6人來自云南中煙,5人來自集團管理層,其中包括一名經過職代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 而監事會則由5人組成,云南中煙的紀檢組長擔任監事會主席,云南中煙的監察部、法律改革部、計劃財務部的負責人和集團公司的紀委書記為監事會成員,主要職責是審計公司財務,對董事會、經理層成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 談及“紅云模式”實施后最大的變化,徐 10月16日對記者說:“改變了過去一個人說了算的局面。”按照公司法,集團的重大決策,都必須經董事會集體研究表決,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決定方可實施。董事長和總經理分設。原昆明卷煙廠黨委書記、廠長朱紹明被聘任為集團總裁。重組后的集團總經理班子只由5人組成,而以前僅一個煙廠就有10多名廠級領導。總經理人選經云南中煙提名后,由董事會按程序聘任。 談起重組前后的變化,紅云集團副總裁武怡說:“現在感到個人的職權更加明晰,即有充分的自主權、決策權,又被有效監督。” 這顯然對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褚時健事件”后,中國煙草系統最大的一項制度改進措施。 推廣董事會改制 紅云董事會試點,只是國家煙草專賣局改革大動作的第一步。 “按照國家局的部署,到今年底,煙草工業企業的董事會制度將在湖南、湖北、廣東和浙江四省完成試點,明年,將在全國推廣。”10月16日,徐(王瑩)在本報記者電話采訪中說。 繼紅云試點后,2006年,云南中煙作為出資人代表參與組建紅塔集團新的董事會和監事會。云南中煙黨組書記、紅塔集團董事長柳萬東不再兼任總裁,原常務副總裁李穗明任總裁,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各負其責。 今年5月,紅河卷煙廠、昭通卷煙廠和新疆卷煙廠聯合成立的紅河煙草集團在彌勒掛牌成立。改制后, 云南中煙副總經理、邱健康任紅河集團董事長,原紅河卷煙廠副廠長畢鳳林擔任集團總裁。此前,邱健康曾任紅河煙卷總廠18年廠長和多年的黨委書記。 如今,云南“三紅”相繼建立和完善了董事會制度。 然而,目前全國卷煙工業企業31家,除了“三紅”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以外,大多數卷煙企業仍實行廠長負責制,只設有總經理和黨組書記。 廣東中煙工業公司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作為今年試點企業之一,該公司有望最早完成公司制改革,已由法規部門專門負責此事。本月底,該公司將更名為廣東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立健全董事會制度。但由于國家局的批文還沒下來,董事會和董事長都還沒定。 三步走戰略 國家煙草專賣局在煙草企業推行董事會制度,是近年來煙草行業新一輪的大改制。 煙草改革先從2003年的工商分離開始。所謂工商分離,是在中國現行的煙草專賣專營體制下,各省級煙草公司不再身兼二職:即不再負責本省煙草銷售,又負責管理本省卷煙生產企業(煙廠)。煙草公司流通企業只管銷售,不再對煙廠負責;煙廠則根據市場需求自行決定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工商分離后,煙草工業企業和煙草公司的權力是明晰了,但由于煙草地方資產分散,出資人缺位,權責不統一成為了長期困擾煙草工業企業的問題。 到2005年下半年,國務院下發文件明確了“中國煙草集團總公司依法對所屬工商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經營和管理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這才為煙草行業理順產權關系、建立現代產權制度提供了體制保證。 下面的改革分為三步走: 第一步,地方煙草資產上劃到中國煙草總公司。 2006年,全國煙草行業33家省級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16家省級工業公司,31家卷煙工業企業,300多家具法人資格的商業企業,以及煙葉、卷煙銷售、煙機、物資、進出口等全國性專業公司和其他一些企事業單位資產上劃中國煙草總公司,總資產高達5000億元人民幣。 第二步,推進中國煙草總公司建章立制,跟煙草專賣局實行政資分離。 今年1月16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文件下達了中國煙草總公司章程,明確了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職責權限等要素。自此,中國煙草總公司從規章制度上實現了獨立法人、自主運行。 這兩步改革完成后,中國的煙草企業實際上形成了一個二級法人制度,各省煙草公司跟中國煙草總公司構成母子公司體制。也就是所謂的中國的煙草企業實際上只有一個出資人——中國煙草總公司。 第三步是建立和完善董事會制度。 不過,有關專家指出,中國煙草集團總公司作為股權結構單一的國有獨資公司,派出人員擔任下屬全資子公司的董事長,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發揮真正的實際作用,仍需探索。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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