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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富本不該是靠地致富的楊惠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13:57 新聞晚報
晚報訊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國土資源部最新發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明確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必須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況下才能獲得,不得進行按比例分期發放。也就是說,開發商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幾乎與此同時,2007胡潤百富榜公布,廣州“碧桂園”女老板楊惠妍以1300億元的身家成為“中國首富”。而在此前兩天公布的2007福布斯富豪榜中,楊惠妍也是“中國首富”,她在該榜中的身家是160億美元,與1300億元人民幣基本相當。 我為什么把這兩則新聞放在一起?因為二者的關系實在太緊密了?梢院敛豢鋸埖卣f,如果國家早有土地出讓“不得分期拿證”的規定,今年的“中國首富”很可能就不是楊惠妍。 碧桂園及楊惠妍是目前中國最大的“地主”。據報道,截至今年7年底,“碧桂園”的土地儲備量已經達到了驚人的4500萬平方米。以每平方米1萬元計算,購買這些土地也需要4500億元。楊惠妍持有碧桂園70%的股份,4500億的七成超過3000億,而她的財產只有1300億,更何況她的錢還不能都用到置地上。那么她是如何買到那么多土地的呢?無外乎兩種因素:一是依靠銀行貸款,二是采取分期付款,或分期拿證的方式。 近來,一片土地動輒就是幾億甚至幾十億元。任憑是誰,也很難一下子拿出這么多的錢。開發商之所以出手闊綽,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分期付款、分期拿證——先付部分地款,取得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證;剩下的慢慢給、慢慢拿。實際上,在各地的土地出讓中,這種化整為零式的“分期”方式早已相當普遍。雖然土地出讓金沒有付清,卻可以先拿到土地使用權證。于是,開發商們再把土地使用權證作為抵押到銀行申請貸款,然后又拿貸款去開發、甚至用貸款去向政府購買新的土地……就在這樣的“運作”中,一些開發商的“盤子”越來越大,“財富”也不斷膨脹。一個現成的印證是:無論是福布斯富豪榜,還是胡潤富豪榜,房地產業的上榜人數都是最多的。 好在這個問題已經得到重視。國土資源部“土地出讓不得分期拿證”的規定就扼住了開發商“囤積土地”和地方政府“經營土地”的咽喉。此規若能得到真正執行,不斷創記錄的開發商勢必掉頭直下,因地而升的房價也有望水落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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