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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開49部門單位審計結果清單:個個有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9:21 法制日報
審計署今(19)日發布了對49個部門單位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清單,清單顯示,49個部門單位個個有問題;在以往的審計清單中少有出現的一些部門單位在資金使用中也出現了問題,如最高人民法院挪用某專項業務經費1064萬元;國家郵政局勞務工的勞動報酬49.09億元未納入工資總額。一些部門下屬機構問題嚴重,如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下屬所屬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挪用專項建設資金23.1億元。 挪用及違規收費、發放、領取資金鐵道部違規收費1517.82萬元 外交部部機關工會以領代報職工福利和活動費支出589.85萬元。 發改委舉辦大型會議、展覽會等向企業收取贊助費1340萬元;違規給所屬公司頒發甲級工程咨詢資格證書。 公安部挪用基本建設資金260萬元,用于自收自支單位的開辦費用。 財政部機關服務中心挪用基本建設項目資金1824.75萬元借給所屬企業。 國土資源部挪用項目經費141.13萬元,造成財政資金浪費28.33萬元。 鐵道部違規收費1517.82萬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擠占項目資金5190.32萬元。 海關總署擠占挪用預算資金6500萬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挪用項目經費220萬元。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挪用預算撥款超編制購置汽車和支付出國費共計133.42萬元。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挪用專項資金626萬元。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前年度對外投資和出借資金2851.58萬元無法收回,形成損失。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挪用專項經費撥款388.69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挪用某專項業務經費1064萬元。 下屬單位違規嚴重首都機場挪用專項建設資金23.1億元 2006年,經發改委批準,民航總局下屬所屬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發行“06首都機場債”40億元,專項用于首都機場擴建工程。2006年2月至3月,該公司挪用其中23.1億元,用于歸還以前年度流動資金借款和其他投資等。 2006年6月,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在已有辦公樓的情況下,未經審批,以辦公樓、會議培訓中心和專業化公司大樓等6個項目立項,自行拼盤建設集辦公、培訓于一體的綜合大樓,截至2007年2月12日,已撥工程款1.2億元。 審計還發現,首都機場集團公司違規收費496.68萬元。 教育部所屬北京郵電大學未辦理基建立項和征地手續,自行決定并投資1.47億元建設宏福校區。 中國科學院所屬北京軟件工程研制中心等單位在轉制過程中,提取屬于中科院的利潤7923.46萬元用于個人回購股權。 公安部所屬第一研究所未按規定清退并違規繼續購買商業保險,累計支出保費5537.01萬元。 發改委所屬單位違規占用和挪用國家建設資金4938萬元。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所屬中國棉花協會7名干部違規出資參股企業。 鐵道部所屬鐵道部信息技術中心所屬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4146.23萬元,以及中心原主任等人涉嫌重大經濟問題,已依法移交有關部門查處。 信息產業部部分所屬省級通信管理局資金4.32億元未納入部門預算。 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工資性支出擠占其他費用支出2128.45萬元;西安分行挪用辦公樓建設資金8598.42萬元;華融大廈將1.44億元資金賬外存放支用。 外交部下屬釣魚臺國賓館俱樂部結余收入3358.51萬元未納入會計賬表。 財政預算數十億未細化教育部一家就有59.51億元 據審計公告稱,在教育部2006年度預算中,年初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預算資金59.51億元,其中“教育振興行動計劃”預算45億元、“大中小學修購專項”預算12.4億元、“宣傳文化發展基金”預算1.82億元、“科技三項經費”預算2900萬元。 財政部項目結余資金1.57億元未按規定審核備案;往來資金1.32億元未及時清理;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未按規定辦理預算劃轉,將非所屬預算單位納入預算管理,獲取中央預算資金1431.31萬元; 國土資源部所屬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研究所1200萬元項目預算未細化; 信息產業部部門預算18.27億元未執行; 水利部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預算2.3億元未細化到具體單位或項目; 農業部未嚴格履行基建程序安排項目建設資金1.36億元; 衛生部所屬單位部分已完工基本建設項目未按期辦理竣工決算,涉及投資4.66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未及時清理往來款8254.36萬元;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招待所改建項目投資超概算7299萬元,建設規模超概算3039平方米; 新聞出版總署掃黃打非專項資金2010萬元未納入預算收入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未及時批復所屬單位預算8.83億元。2006年,安全監管總局有8.83億元預算未按規定時間批復所屬單位,其中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經費項目預算600萬元至審計時仍未批復到具體單位; 中國科學院28.36億元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 國家煙草專賣局年初預算未細化到項目和單位,造成16.93億元預算資金當年未安排使用;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未及時上繳以前年度應上繳財政資金1.31億元。 對于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分別向49個單位部門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提出了審計建議;49個單位部門有的已經整改完畢,有的正在整改。(本報記者 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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