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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征求意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07:0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苗燕 為了規范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維護質押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央行日前起草完成《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辦法所稱的應收賬款是指權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的要求義務人付款的權利,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以及產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辦法規定,應收賬款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權利:銷售產生的債權,包括銷售貨物,供應水、電、氣、暖,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等;出租產生的債權,包括出租動產或不動產;提供服務產生的債權;公路、橋梁、隧道、渡口等不動產收費權;提供貸款或其他信用產生的債權。 辦法規定,任何機構和個人均可以查詢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信息。登記機構提供登記和查詢服務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登記機構根據查詢人的申請,提供查詢證明。 辦法規定,央行征信中心是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構,央行對登記機構辦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有關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央行稱,辦法擬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相關意見可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在9月20日之前反饋回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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