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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熱議反壟斷法 呼吁外資并購須細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03:12 第一財經日報
張馨月 十三年磨一劍,《反壟斷法》獲得通過之后,在具體的實施和執行過程中,特別是面對日益“熱漲”的外資并購,或許還需要更多的細化和配套。 在昨天舉行的《中國證券報·產權周刊》關于“《反壟斷法》調整下的外資并購猜想”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表示,《反壟斷法》關于外資并購雖然在程序或執行上還有缺陷,但還應該持肯定的意見。這一步“并不是限制外資,而是規范外資的管理”。 8月30日,《反壟斷法》獲得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跨境并購要過國家安全審查”最終被納入到了《反壟斷法》的框架范圍內。 “嚴格講外資并購在我們外商直接投資中間的占比是很小的。而且,我們會發現,外資并購也就是最近幾年開始熱起來的,我覺得還是跟整個環境變化是有很大關系的。”張燕生說。 《反壟斷法》為國有企業留出了一定的特殊空間。合君創業研究咨詢有限公司總裁李肅表示,三類收購兼并中,《反壟斷法》最終還是聚焦到外資。 “大型國企現在并購,被排除在外,一個股東擁有50%以上的控股權,同類企業合并是國資委合并國企的主導方式,因為是一個股東持股,不在壟斷范圍,最好的民營被國有企業并購的案例很少,F在競爭性行業的民企互相之間并購達不到壟斷的規模。”李肅表示,除了有些民營企業之間的惡意并購可能會進入《反壟斷法》的視野外,目前真正具有競爭、壟斷性的因素,導致收購兼并馬上會借用《反壟斷法》的就是外資并購。 全國工商聯并購公會常務理事、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曉森律師表示,《反壟斷法》現在留了很多口子,比如關于組織機構。 “現在關于組織機構,《反壟斷法》當中就說成立一個反壟斷委員會,反壟斷委員會授權國務院制定規則。關鍵還有執法機構,這個機構怎么建立,怎么去調查,怎么執行,這個問題很關鍵。”在張曉森看來,有了組織機構和執行機構還是不夠,“比如說我們是不是可以有社會輿論監督這種機制。比如說像烏克蘭有一個反壟斷社會輿論監督委員會! 從事項目實務的漢能投資集團副總裁高哲表示,《反壟斷法》不會成為外資進入中國的阻礙,他比較關注的依然是執行的力度:“哪個部門去集中執行,包括是發改委還是工商局,在具體實施的時候,對于我們投資這塊,尋找渠道也是比較關鍵的! “現在《反壟斷法》留了這么多口子,將來肯定要把這個口子逐漸收起來,關鍵是要實施和執行。” 張曉森說。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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