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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規定烈屬殘疾人拍賣物品減征個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01:11 信息時報
廣州市地稅出臺對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稅指引 近日,廣州市地稅局出臺了《對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業務指引》(簡稱《指引》)。《指引》對拍賣機構受托拍賣私人物品的稅收義務,以及殘疾、孤老人員、烈屬在拍賣活動中可享受的減免稅優惠等進行了明確。 拍賣品按照性質繳個稅 拍賣單位應根據拍賣物品的不同性質,正確適用所得項目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拍賣自創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以及除土地使用權外的其他無形資產取得的所得,應按照 “特許權使用費用”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文字作品包括字畫和圖片,其他無形資產是指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 另外,納稅人拍賣除自創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以及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之外的其他財產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分別采用據實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計征方式征收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見附表) 殘疾人拍賣減征5成個稅 根據《指引》規定,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因轉讓自創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以及除土地使用權外的其他無形資產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按稅法相關規定享受應納稅額減征50%個人所得稅的減稅優惠,并由拍賣單位按照稅務機關減免審批意見扣繳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申請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稅務機關不予受理。 《指引》明確,拍賣單位應建立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備查賬簿,真實、完整地記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情況,并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妥善保管備查帳簿10年。 市地稅局表示,將定期核查拍賣單位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情況,以及現場監督拍賣成交情況。時報記者 李杉 通訊員 張瑩 王媛媛 兩種征收方法如何計稅? 據實征收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拍賣成交價-財產原值-合理費用-相關稅金及附加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核定征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拍賣成交價×征收率。 《指引》規定,除海外回流文物征收率按2%計算繳納個稅外,其他財產的征收率一律按3%計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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