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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民事賠償悄然解禁內幕交易等將被立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8:00 每日經濟新聞
“已經沒有禁區了。”最高法院一位法官日前向記者透露,中國各級人民法院在受理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時,范圍已經不在僅僅局限于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行為同樣可以在法院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對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曾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關于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案件的審理問題,修訂后的證券法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因此,對于投資人對侵權行為人提起的相關民事訴訟,有關人民法院應當參照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前置程序的規定來確定案件的受理,并根據關于管轄的規定來確定案件的管轄。
這意味著塵封多年的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侵權行為的民事索賠也終于解禁。
六年前,2001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宣布對于股民針對上市公司內幕交易、虛假陳述、操縱市場等行為提起的民事賠償案件暫不受理。時隔一年多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15日發布《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該司法解釋為證券民事賠償放開了一個口子,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但關于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最高法院至今沒有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上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啟動有關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相關司法解釋尚未出臺,并不妨礙各級法院受理此類案件。 但截至目前,記者尚未獲知有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的案例被法院受理。 《財經》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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