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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信省聯社體制改革之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02:34 第一財經日報
霍侃 在2003年開始的本輪農信社改革中,各省(區、市)根據各自特點選擇了三種不同的模式: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省聯社。目前,除天津成立農村合作銀行、北京和上海成立農村商業銀行外,其余各省(區、市)都選擇成立省聯社。 上周六在北京召開的“農村金融改革發展論壇”上,從全國各地趕來了近10位省聯社的理事長及主任,他們最關心的話題,也是論壇的討論焦點之一就是,作為服務“三農”的主力軍,農信社的省聯社體制下一步應走向何方? 在廣東省農村信用聯社理事長羅繼東看來,省聯社目前扮演著三個相互沖突、難以兼顧的“角色”:既是受省政府委托對農信社實施管理的省級管理機構,又是為省內農信社提供服務的行業聯合組織,還是一家可以經營部分資金、清算業務的獨立金融企業法人。 羅繼東認為,省聯社對縣市農信社的管理權來自行政授權而不是股權控制,從法律的層面講,如果不改革,省聯社遲早要消亡。 從農信社明晰產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角度看,四川省農村信用聯社理事長王華認為,目前的省聯社體制難題是,股東不是真正的股東,而是為了分紅或獲得貸款便利,在此基礎上建立的董事會、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基本不起作用,更談不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至于下一步的出路,王華提出,以省統一法人、建立省級農村合作銀行是可行的選擇,不過建立省級統一法人不是簡單地將省聯社翻牌,而是先逐漸在全省建立多個縣級農村合作銀行,待全省農信社經營有了較大進步后,再建立省級農村合作銀行。 羅繼東針對廣東省區域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提出了省聯社“一行兩制”的改革思路,即將省內珠三角發達地區、具備成立農商行條件的農信社先聯合起來,合并組建省級農村銀行,然后由這家銀行對所有農業比重比較大的欠發達地區的農信社(農商行、農合行)進行參股或控股,并保留其獨立法人地位。這種模式可以兼顧發達地區商業化經營和欠發達地區服務“三農”的不同需求。 此前,寧夏、浙江、重慶、江蘇等省(區、市)也提出過以股權連接,建立省級農村合作銀行或者農村 對此,中國農業大學農村金融與投資中心主任何廣文接受本報采訪時說,從建立有效的農村金融供給體系的角度考慮,不主張建立全省的一級法人。他認為這種模式是在消滅競爭,不利于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多元化。 對于省級統一法人, 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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