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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科技成果轉為股權免征個稅不需審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4:00 中國證券網(wǎng)-上海證券報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fā)布通知表示,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將職務科技成果以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時,不再需要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即可獲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政策。 國稅總局在1999年作出規(guī)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稅總局日前發(fā)出的名為《關于取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審核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表示,此項審核權自2007年8月1日起停止執(zhí)行。(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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