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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申林英
昨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明確 “十一五”期間要建設100個國家工程實驗室。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將擬從以下幾方面推動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 一是以加快信息、生物等高技術產業發展,推進國民經濟信息化進程,培育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在下一代網絡、新一代無線移動通信、重大新藥創制、重大傳染病防治、現代中藥等領域;二是以緩解資源、能源瓶頸制約及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在礦產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煤炭高效安全開采與潔凈轉化、特高壓輸變電與電力系統安全、可再生能源、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三是以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目標,在農業優良品種選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農產品深加工與食品安全等領域;四是以振興裝備制造業,推進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改造,實現由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轉變為目標,在軌道交通、船舶與海洋工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制造等領域,建設若干國家工程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