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動作迅速措施到位(07-5-28)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 17:21 審計署網站
中國審計報訊最近,國家文物局針對審計署對該局2006年度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積極整改,動作迅速,措施到位,效果明顯。前不久審計署對國家文物局2006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了該局及其下屬單位違規調整預算資金、變更項目資金用途、私存私放資金等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文物局領導高度重視,一方面邀請審計署文化體育審計局的同志就整改工作進行溝通和探討,另一方面專門召開黨組會,對整改工作進行周密部署,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在黨組會上,黨組書記、局長單霽翔指出:“本次審計為國家文物局預算財務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審計發現的問題為大家敲了警鐘。過去盡管大家也在積極主動地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但實際上卻忽視了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今后國家文物局的各項工作要引以為戒,嚴格依法辦事。”單霽翔強調,對這次審計決定,要制定具體措施,嚴格落實,并及時向審計署報告整改情況。對于審計決定中的具體內容,該局黨組表示完全接受,并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出書面說明。對具體的整改工作,黨組逐條研究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時間表。尤其對于審計發現的存放故宮文物的搬遷及相關的某大廈使用問題,該局一方面在文物清點、造冊等工作的基礎上,將在故宮存放的文物移交給國家博物館,妥善解決文物搬遷問題;另一方面責成有關部門根據國家規定,在限期內完成某大廈的竣工決算手續,做好資產入冊工作。對于審計發現的下屬單位在辦公用房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將非經營性資產違規轉為經營性資產的問題,該局制定了分步驟的整改措施。首先要求有關部門在5月底之前完成購置的辦公用房財務決算;在此基礎上按照立項用途辦理該項房屋的產權登記;最后,對于出租部分的房屋,將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對于審計發現的下屬單位某部門私存私放資金并部分私分的問題,該局要求下屬單位追回全部私存私放資金,并按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國家文物局表示將通過對審計決定的落實和整改,進一步提高國家文物局的預算、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預算執行監督制度,以促進文化遺產保護事業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