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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經營預算制度卡在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4:0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數千億紅利主導權的爭議是核心問題所在 證券時報記者林旭 “從十四屆三中全會起,中央就強調要抓緊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一晃十余年,仍然沒有落實。” 談起國企分紅,曾被稱作推動國資體制改革的“三張(張卓元、張文魁、張春霖)一李(李保民)”之一的國資委研究中心黨委書記李保民感慨萬千。 根據《預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我國政府預算按復式預算分為政府公共預算、國資經營預算和社保預算等,但出于多種原因,國資經營預算制度一直未能建立起來。一直到去年,隨著國企上繳紅利成為各界共識,一場國資預算主導權的爭議也在國資委和財政部之間悄然而起。相關專家表示,迄至目前,國資經營預算涉及的編制主體、預算覆蓋面、收支管理以及監管等問題,相關部門仍未達成共識,而數千億紅利主導權的爭議則是核心問題所在。 誰來主導預算編制權? 國資委方面看來,能否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與國企改革前途命運攸關。“這一制度不建立起來,國有資本戰略調整、產權多元化就沒有辦法實現。”李保民表示。而來自財政部方面的質疑集中于三點:一是由財政部編制國有資本預算才能體現政府預算的統一性;二是國資委監管范圍并未涵蓋全部國有資產;三是國資委主導編制會出現出資人與監管者的角色矛盾,即政府對企業的監管職能與企業的投資職能混淆,可能會造成新的政企不分。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近年曾兩度進行國資經營預算課題研究,他認為,我國國資經營預算起步可以仿效民航建設基金、交通基金等的做法,預算編制和收支由具體部門負責,財政部負責監管,并統一到國家預算中去,概括來講即“三分一統”:分別編制、分別收支、分別審議,由財政部進行統一匯總和統一平衡。 預算收支要防止亂收亂花 對于國資經營預算的具體收支范圍,各方也有不同意見。不過,在支付改革成本和向社保、公共財政轉移支出上,專家們似乎已基本達成共識。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去年12月在新聞發布會曾表示,國資委堅決支持把部分國企的收益轉到社保基金;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去年底的“經濟形勢解析高層報告會”則表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來源,一是多元化企業的分紅,二是轉讓一般性企業的股權;而支出部分,一是對重要企業補充資本金,二是解決困難企業的退出成本。 財政部企業司一位官員今年4月初表示,國資收益作為公共資源,使用上主要投向公共投資和經濟建設兩大領域。在公共投資方面,將更多轉向民生領域的公共支出;在經濟建設方面,則應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來承接。 對于國資經營預算的收支范圍,張文魁告誡,國資經營預算應該搞窄收窄支,防止亂收亂花。他提出“三進四出”的方案,即在收入方面,可以有紅利、國有股轉讓收入和財政資金轉入等三項;而支出方面,則不應超出國企改制成本支付、補充某些戰略性企業資本金、向社保基金轉移預算、向公共預算轉移預算等四項。 張文魁表示,國資經營預算不僅僅是財政部和國資委兩家的問題,建議成立國務院預算委員會,建立相關監督和審核機制,防止部門隨意性過大、自由裁量權過大;預算支出必須向全國人大匯報,單獨審議,這樣才有利于監管。同時,對某些戰略性企業補充資本金,應成立資本金補充咨議委員會,像證監會的發審委一樣,建立評估機制。 與大企業博弈其實更難 有專家坦言,國資經營預算不僅有技術上的難題,更有各方利益的博弈。撇開編制主導權的爭議不說,最難啃的骨頭,可能還是如何協調與企業的利益關系,這也是國企最為敏感的話題。 根據財政部去年6月起草的方案,國企上繳紅利范圍,不僅涵蓋國資委統領的央企以及地方各級國企,還包括中央匯金公司作為主要出資人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以及各部委下屬國有企業。 財政部中國國有資產管理學會秘書長王寶庫表示,國資經營預算是中國特色,其他國家沒有先例,“應該在下一步的資產重組中,找效益較好、職工收入過高的壟斷國企先做試點,比如煙草、中石油、中石化、電信等。” 財政部企業司官員也表示,財政部不主張通過“一對一談判”的方式向國企收取紅利,而是通過試點,根據產業分類確定不同的分紅比例,壟斷行業、資源類行業應該多收。具體比例參考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分紅率,將會定在0-15%之間。 對于從壟斷企業收起的看法,張文魁表示不贊同。他認為,能源企業雖然利潤很高,但在中國能源緊張的現狀下,能源企業還需要大規模投入進行自主創新;具體上繳標準應該看企業生命周期和行業周期。他提出,國資經營預算可以先從國資委監管企業起步,先從利潤大戶收起,比如凈利潤50億或100億以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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