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湯計 李潔
兩年前,檢察機關突降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利公司),原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鄭俊懷等五名高管人員瞬間淪為階下囚。一時間國人震驚,輿論嘩然。但相關消息一直被嚴密封鎖,有關內幕不得而知。日前,本報記者獨家采訪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首次將這起引人關注的案件背后的偵破故事揭秘于天下。
酒店“設伏” 鄭俊懷“魂斷”酈山湖
2006年5月20日,隨著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有罪判決,伊利公司原董事長鄭俊懷等五名高管挪用公款案塵埃落定。然而,當年辦案的檢察官們談到這起案件的偵辦過程,仍然感觸良多。
“伊利是我國乳品行業的龍頭企業,在A股上市公司中成績優異。企業擁有16000多名股民,100多萬養牛戶,為社會提供了幾十萬個就業崗位!弊灾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寶玉說:“查辦伊利高管案件,我們必須以確保企業生產經營健康發展為前提,決不能出現查辦了案件整垮了企業的不良社會效果。所以,當時的辦案壓力非常大。”
據介紹,鄭俊懷等伊利高管挪用公款案件,是國家證監會調查發現的。2004年12月7日,案件移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寶玉當晚即安排專人赴國家證監會取回有關材料,指定反貪局四名業務能力強的偵查員進行審查,摸清了鄭俊懷等人挪用公款的基本事實和款項的基本走向。
正式立案后,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成立了以檢察長邢寶玉為組長,副檢察長于江為副組長,分管反貪、公訴工作的副檢察長和反貪局長為成員的專案領導小組,負責辦案工作的組織指揮。運用“偵查一體化”的辦案模式,檢察院反貪偵查指揮中心還從包頭市、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和烏蘭察布市等四個地區11個檢察院調集了89名檢察員組成“12·7”專案組。
“從初查情況看,保證涉案的11人按時到案是案件迅速突破的關鍵!弊灾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喬青山回憶說:“我們制定了多套傳詢方案。其中,在距離伊利公司最近的酈山湖大酒店‘設伏’,是傳詢與傳喚方案之一。”2004年12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配合下,檢方以召集中層以上管理干部會議的形式,將鄭俊懷等涉案人員集中到酈山湖大酒店。
喬青山說:“為防意外情況發生,我們請呼市公安局派了便衣警察暗中協助。鄭俊懷、張顯著、李永平等人到會后,我們宣讀了‘檢察長令’。按照‘檢察長令’,念到名字的高管人員跟隨偵查人員離開會場,立即接受傳喚和詢問。”對楊桂琴、郭順喜等因公務外出未到會的四名涉案人員,專案組采取其他措施將他們傳詢到案。特別是得知楊桂琴要出境時,指揮中心立即派檢察人員趕赴上海市和北京市,在邊檢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從機場把犯罪嫌疑人楊桂琴抓捕歸案。
酈山湖大酒店“設伏”成功,為快速查辦案件奠定了基礎。“很突然,我們一點也沒想到。只是覺得奇怪,怎么到酈山湖開會?”事后,伊利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會主席楊貴回憶,“念到鄭俊懷的名字時,他站起來半天邁不開步!
檢方規定:到伊利公司調查取證,辦案人員不開警車、不著制服,避免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對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不在公司工作場所實施,而是安排在公司之外;對個別身居公司關鍵崗位的重要涉案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不影響全案查辦的前提下,暫不立案、暫不采取強制措施,以保證伊利公司各項工作的順暢。邢寶玉解釋說:“酈山湖大酒店距離伊利公司500多米,檢察機關選擇在那兒辦案,既考慮辦事方便,又不給企業造成大的影響。”
兵貴神速 12小時確定鄭俊懷基本犯罪事實
據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處處長賈岐忠介紹,從2004年12月1 7日至20日,伊利公司所有涉案高管全部拘齊,并迅速押往包頭市進行異地審理。在審訊組集中對有關涉案人員進行詢問、訊問的同時,搜查組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進行搜查,扣押和調取了大量的書證、物證,搜查與審訊相互配合印證,使鄭俊懷等人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在12小時之內基本確定。
賈岐忠說:“針對此案涉案金額大、人員多、地區廣,資金往來復雜等情況,我們又兵分多路,先后赴北京、上海、福建、廣東、海南、浙江、安徽、重慶、四川、湖南、湖北、河南、吉林、遼寧等1 4個省市開展工作,調查詢問相關人員300余人次,提取各類證據10萬余份。經過檢察人員近五個月的努力,迅速獲取、固定了主要的和關鍵的證據,形成案卷78冊。追捕小組克服困難,往返于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將重大涉案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保障了案件的及時偵破。”
據介紹,檢方在偵辦伊利公司高管挪用公款案件中,既注重言詞證據,又注重資金來源、資金周轉過程、股票購買出讓和謀取利益等方面的物證、書證,避免了僅憑口供和證言認定犯罪事實的問題發生。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忠清說:“案件偵查終結前,反貪局還用近一個月時間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對案件中涉及的證券方面的專業知識,辦案人員除向專家咨詢請教外,還認真開展自學活動,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從法理上、法律規定上進行研究,澄清了模糊問題,增強了證據的證明力。庭審中,公訴部門出示的證據均被法庭采信!
公布案情 以正確的消息穩定股市與企業經營
鄭俊懷等伊利高管被刑拘三日后,互聯網上相繼出現大量相關信息,股民紛紛致電詢問有關情況,部分股民開始拋售伊利股票,在上交所掛牌交易的“伊利股份”(股票代碼600887),連著兩個跌停板股票被停盤。國內40多家有影響的新聞媒體記者也聞風而動,迅速云集呼和浩特市追蹤采訪,輿論一度出現混亂。伊利公司的一些大股東對公司何去何從產生疑慮和擔憂。
為了迅速穩定股市,檢方決定一方面按照事先擬定的計劃,嚴密防止內部重要情況外泄;另一方面通過新華社等重要媒體及時準確地將案件情況公布于眾。并通過伊利公司向社會發布消息,公布企業人事變動和經營情況,以穩定輿論、穩定人心。
伊利公司經過了短暫的波動之后,迅速恢復穩定。各類媒體從最初的疑慮和擔憂,很快轉向“伊利是個經得起風浪的企業”、“伊利還是蠻結實的”、“伊利決不會倒下”、“少數幾個人的問題并不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等正面評價和報道。
凍結涉案股份 迫金信信托以原收購價將伊利股份回轉
據介紹,為了防止個別股東惡意轉讓涉案伊利股份,破壞伊利的生產經營,2004年12月24日,檢方迅速派偵查員趕赴上海證券交易所,將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信信托)持有的56057486股伊利股份和華世公司持有的8448482股伊利股份依法凍結。
賈岐忠介紹,檢方凍結伊利的部分股權和偵查取證,給金信信托形成了巨大壓力。他們多次通過不同的方式與檢方聯系,要求就股份轉讓事項進行商談。經過辦案人員一段時間的查證和接觸,金信信托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檢方查清事實,愿意以原收購價格將伊利股份回轉給政府。
“通過辦案能夠使流失的國有資產回轉,這是非常好的辦案社會效果。”邢寶玉說:“院黨組及時決定派有關人員與金信信托正面接觸,協助呼和浩特市政府商議回購伊利股份。2005年3月14日,呼和浩特市政府與金信信托就回購伊利法人股的問題達成一致。4月5日,我院依法解凍金信信托名下的伊利股份,這部分國有股票順利回購!
從2004年12月17日立案偵查到2005年12月5日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伊利高管挪用公款案件歷時不滿一年就告成功查辦,不僅有力地懲治了犯罪分子,幫助伊利公司走上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的軌道,同時也為國內上市公司高管層發生犯罪后的處理探索出一條成功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