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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辦積極修訂工作規則 進一步規范事權明確職責(07-5-18)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6:59 審計署網站
為進一步規范事權、明確職責,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積極推進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近日修訂了《審計署南京特派辦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修訂后的《工作規則》對該辦領導班子的工作要求、會議制度、公文審批、報告制度、內外事活動、審計宣傳及信息披露、外出報告制度等均作出了明確規定,從而進一步增強了全辦工作的透明度,為暢通政令,井然有序地開展各項工作提供了保障。 一是明確了辦領導和各處室負責人的基本工作職責。《工作規則》規定,該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處室負責人應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二十字審計工作方針,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應忠于職守、勤奮工作、講求效率,發揚創新進取的精神,奮力開拓;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依法行政、清正廉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應相互協調、密切配合,保證各項任務高質高效地完成。 二是規范了會議和公文審批制度。《工作規則》規定了黨組會議、特派員會議、特派員辦公會議、辦務會議和審計業務會議的主要任務,并對參會人員、召集方式、會議內容、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工作規則》還對日常事務、緊急事項和重大事項分別規定了具體處理程序。 三是完善了審計工作報告制度。《工作規則》要求各業務處每周一向辦公室報送工作動態,每月15日前向辦公室報送上月工作報告,每個審計項目結束后向辦領導和辦公室提交審計項目工作報告;各處室每年1月20日前向辦領導提交上年度工作情況報告。 四是充實了審計宣傳及信息披露制度。《工作規則》明確了對外發布審計信息的組織管理部門,并對接受新聞媒體采訪和在報刊刊登涉及審計業務數據和尚未對外披露的審計情況的稿件,規定了嚴格的報批程序,明確了各個環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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