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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今年車船稅暫未開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1:52 信息時報
征收系統正在改造,車主可留意市地稅網站的最新通告 時報訊 (記者 李杉 通訊員 張瑩)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目前由于全省統一確定的適用稅額調整征收系統正在改造,2007年度車船稅暫未開始征收。有關征收車船稅的最新通告,市地稅局將通過地稅網站 www.gzds.gov.cn和新聞媒體發布,車主務必留意。 據市地稅局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車船稅條例》)規定,2007年1月1日起征收的車船稅,屬于財產稅類,而原車船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則屬于財產行為稅類,因此在征收范圍、納稅人、納稅地點等方面有比較大的變化。但是按照《車船稅條例》和省地稅局規定,廣州市2007年度車船稅可暫按原有的征收方式,在對原征收系統按照以上規定進行調整后,才正式開始征收。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需要的調整的征稅項目非常多,因此2007年度的車船稅目前仍未開始征收。待各項準備工作完備后,市地稅局將通過地稅網站www.gzds.gov.cn和新聞媒體發布征收通告,敬請廣大車主密切留意。 此外,全市車船稅實行按年征收、一次繳納的方式,納稅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購置車輛或船舶的車船稅的繳納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起。納稅人如果沒有辦理車船的登記手續,則以車船購置發票所載開具時間的當月作為納稅義務開始的時間;若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船購置發票,則由地稅部門核定納稅義務開始的時間。 廣州市地稅還提醒市民,欲了解車船稅繳交政策規定等詳情,可以撥打廣州地稅納稅服務熱線12366-2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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