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廣東國資委首次收繳國企收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11:30 國資委網站
“在廣東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協調安排下,廣東省國資委與省財政廳形成了統一的意見,要將省屬國企的收益按比例收繳到國資委專用賬上!4月23日,在佛山舉行的廣東省國資監督管理會議上,省國資委主任劉富才做上述表示。 這一做法的政策依據,是2005年7月實施的《廣東省省屬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暫行規定》。根據這一文件,對于省國資委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國有產(股)權的應得股利(紅利),應按20%比例上繳;對省國資委持有的上市股份公司國有股權應得股利(紅利),實行分類上繳,其中,境內上市股份公司國有股權應得股利(紅利)按50%上繳,境外上市股份公司國有股權應得股利(紅利)按100%上繳;對母公司國有資產經營利潤,按20%比例上繳。 劉富才說,這是廣東省首度實施國企收益收繳。2006年,廣東省國資委監管的22戶省屬企業實現凈利潤共計51.56億元,同比增長52.22%。目前,合乎條件的企業正陸續將其2006年收益按比例如數匯入廣東省國資委專用賬戶,“大概可以收到6.5億元。”。 劉富才表示,這筆錢將有四方面用途:第一,解決過去改革的遺留問題;第二,為現階段的改革籌集成本;第三,特別用于創新發展;第四,備用。 使用這筆錢需要經過什么方式?劉富才表示,凡是要用這筆錢,必須走四個程序,即“報、審、核、批”!敖涍^財務審理和核準后,在批字時要有省國資委主任、省國資委紀委書記、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分管這個項目的副主任四支筆把關,少一個人簽字都不能用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