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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出臺 強制各地公布環保信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9:26 21世紀經濟報道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4月25日宣布,《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將從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辦法》將強制環保部門和污染企業向全社會公開重要環境信息,為公眾參與污染減排工作提供平臺。 這是繼國務院24日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之后,政府部門發布的第一部有關信息公開的規范性文件,也是第一部有關環境信息公開的綜合性部門規章。 作為首部政府部門信息公開規章,《辦法》明確了信息公開的主體和范圍;規定了環境信息公開的方式。更重要的是規定了環境信息公開的責任,即對于不按照規定公開環境信息的行為,環保部門將被追究責任,企業將被罰款;公眾可對環保部門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王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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