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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車險業務批單退費將受重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7:59 每日經濟新聞
昨日,中國保監會再出通告,對于財產險市場上從事非車險業務的險商,一旦發現違規批單退費套取資金的將受保監會重罰。
據了解,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要求各保險公司從內控制度、核保核賠、稽核審計等各個方面加強管理,嚴格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并從四方面對各險商的經營作出規定。一是應嚴格遵守非車險條款費率審批報備的規定,嚴禁任意擴大保險責任;二是應嚴格執行純風險損失率表,嚴禁惡性無序的價格競爭;三是應加強對批單退費、應收保費及費用支出的管理,嚴禁以虛假批單退費、虛掛應收保費、虛列營業費用等方式支付回扣、進行商業賄賂;四是應加強理賠各個環節的管理和制度建設,杜絕虛假賠案,防止理賠環節的“跑、冒、滴、漏”現象。
保監會還特別強調對非車險批單退費的管理。保監會相關人士表示,對于正常批改業務的審核權限原則上要集中于總公司或分公司,嚴禁以批單退費形式套取資金進行各種違規支出。 保監會表示,對查實的非車險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采取“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逐步實施市場退出機制;對違法違規經營的責任人,包括經辦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視情節輕重采取“警告”、“責令撤換”或“罰款”等處罰措施,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上級公司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胡金華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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