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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入股中小金融企業比例醞釀放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2:49 第一財經日報
金融對外開放工作小組厘定六議題 外資入股中小金融企業比例醞釀放寬 徐以升 王春霞 《第一財經日報》近日獲悉,在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后,銀監會、央行牽頭成立“金融對外開放工作小組”并明確六大議題,其中“如何優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結構,適時適度放寬對外資進入中小型金融企業的股權比例限制”最為業內矚目。 目前,外資入股中國的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均有比例限制。以銀行為例,單個外資入股比例上限為20%,外資總比例不能超過25%。這種限制與金融機構的規模沒有關系。 有金融專家認為,這個議題的提出,顯示出金融監管層試圖從中小金融企業入手,先行放開這類企業的外資入股比例限制,并將這作為“優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結構”的舉措。不過,思路還是要抓大放小,通過“放小”來提高市場競爭。 據悉,優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結構不僅表現在放寬外資入股比例限制上,還將優化金融對外開放的地域、市場等的結構。比如,將支持外資金融企業在東北和中西部地區設立機構、開展金融服務;將積極引進有助于擴大消費、為中小企業和“三農”等提供特色服務的外資金融企業。這些都將是優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結構的舉措。 在本月23日至24日于沈陽召開的央行研究工作會議上,央行行長助理易綱在部署今年央行研究工作時將金融開放問題列入研究重點。易綱表示,要繼續研究如何進一步推進金融企業和金融機構體系改革,認真研究我國的金融結構、金融資產結構和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總體規劃。 “這些議題的深入研究都將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中國金融對外開放問題。”上述金融專家稱。 金融對外開放六議題 ●如何系統研究金融市場開放問題,抓緊制訂金融對外開放總體規劃,把握好進一步開放的時機、力度和節奏 ●如何優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結構,適時適度放寬對外資進入中小型金融企業的股權比例限制 ●如何防范和處置對外開放過程中的金融風險 ●如何促進中外資金融企業公平競爭,支持有條件的國內金融企業“走出去” ●如何加強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金融合作 ●如何以開放促改革,以開放促發展,通過開放推動中資金融企業全面提高服務水平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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