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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督察要求云南曲靖財經學校恢復土地原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9:34 法制日報
本報北京4月19日訊 記者 郄建榮 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就云南省曲靖市財經學校等單位違法占地行為向云南省政府發出了整改意見書后,云南省省委、省政府日前已做出回應。今天,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云南省已責成曲靖市政府立即糾正違法行為,要在10天內恢復土地原狀。 云南省曲靖市財經學校等單位違法違規占用基本農田建設職業教育中心的問題被媒體曝光后,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向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出了國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見書,要求深入調查云南省曲靖市財經學校等單位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職教中心一事,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這位負責人說,國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見書下發到云南省后,云南省政府辦公廳迅速發出《關于糾正曲靖市違反土地管理有關規定違規建蓋職業教育中心行為的通知》,并派出專題調查小組實地調查。曲靖市委、市政府當晚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并立即著手整改。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分別對違法用地的3所學校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 據悉,“曲靖事件”后,云南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曲靖市財經學校等單位違法用地案件的發生,暴露出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善、監督不力的薄弱環節和漏洞。 日前,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已要求曲靖職教中心管委會和各學校必須堅決貫徹執行曲靖市政府的停工通知,立即無條件停止一切建設活動,并由違法用地單位在10天內恢復土地原狀。同時,責成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實行掛牌監察,確定專人負責督促違法用地單位將停止和限期恢復的有關要求落實到位,防止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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