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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二藥齊哈二藥原總經理被公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10:13 信息時報
事件回放 2006年4月,廣州市中山三院連續發生15起因使用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導致患者腎功能衰竭的重大事件(目前已有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引起了全國的廣泛關注。 時報訊(記者 李朝濤 通訊員 天檢宣) 昨日,天河區人民檢察院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稱齊二藥)總經理尹家德、副總經理朱傳華及郭興平、化驗室主任陳桂芬、采購員鈕忠仁5名被告人以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向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介紹,2006年4月,廣州市中山三院連續發生15起因使用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導致患者腎功能衰竭的重大事件(目前已有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引起了全國的廣泛關注。 2005年9月間,齊二藥有限公司違反相關規定,物料采購時沒有對供貨方實地考察,也未要求供貨方提供原、輔料樣品進行檢驗,購進一批假冒“丙二醇”的“二甘醇”。 發現藥品原料密度超標后,也沒有進一步檢測,直接非法出具了合格的化驗單。 2006年3月28日,該公司用假丙二醇輔料生產了大批規格為10ml/5mg、批號為06030501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投入市場使用,導致了13人死亡的嚴重后果。 經廣州市公安局立案并偵查終結后,該案于2006年9月29日由廣州市檢察院依法交由天河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天河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尹某等5名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在藥品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藥品采購、生產及質量安全的管理規定,導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必須負刑事責任,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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