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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十一五規劃:構筑穩定經濟清潔能源體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7:4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中國將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完善價格體系 未來五年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浮出水面。 國家發改委網站10日公布《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簡稱《規劃》),針對我國能源以煤炭為主體的結構性矛盾,《規劃》提出,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左右,年均增長4%。其中煤炭所占比例66.1%,比2005年相比下降3個百分點。《規劃》還提出,2010年中國一次能源生產目標為24.46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3.5%。 □本報記者 何鵬 《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分五章闡明國家能源戰略,明確現在至2010年的能源發展目標、開發布局、改革方向和節能環保重點。《規劃》要求,有關方面應貫徹落實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的能源戰略,努力構筑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體系,以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支持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005年,我國一次能源生產總量20.6億噸標準煤,消費總量22.5億噸標準煤,分別占全球的13.7%和14.8%,是世界第二能源生產和消費大國。隨著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資源約束矛盾更加突出。 針對這種現狀,《規劃》提出,在消費總量與結構方面,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左右,年均增長4%。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水電、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66.1%、20.5%、5.3%、0.9%、6.8%和0.4%。 與2005年相比,煤炭、石油比重分別下降3.0和0.5個百分點,天然氣、核電、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別增加2.5、0.1、0.6和0.3個百分點。 在生產總量與結構方面,《規劃》確定的目標是,2010年一次能源生產目標為24.46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3.5%。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水電、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別占74.7%、11.3%、5.0%、1.0%、7.5%和0.5%。 此目標意味著,相對于2005年,煤炭、石油比重要分別下降1.8和1.3個百分點,天然氣、核電、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別增加1.8、0.1、0.8和0.4個百分點。 有專家表示,目前煤炭消費占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的69%,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2個百分點,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和比較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帶來了許多環境和社會問題。適當降低煤炭消耗,可以有效改善我國能源結構。 為了加快能源建設步伐,《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將重點建設能源基地建設工程、能源儲運工程、石油替代工程、可再生能源產業化工程和新農村能源工程等五大能源工程。 此外,《規劃》提出,要深化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體制改革,完善能源價格體系。 “十一五”期間,中國將繼續推動煤炭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流通體制,建立現代煤炭交易市場。中國將逐步理順成品油價格,加大天然氣價格調整力度。中國將加快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步伐,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繼續開展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穩步實施輸配分開。深化電價體制改革,完善輸配電價,加快推進競價上網。中國將制訂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優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產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稅收政策。 《規劃》表示,實現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目標,在落實直接節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同時,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培育高科技產業,擴大現代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通過優化經濟結構,提升間接節能和環保貢獻率。 《規劃》還提出落實國家能源戰略有關的保障措施,包括增加勘查投入,提高資源保障程度;發揮規劃調控作用,規范開發建設秩序;加快法規建設,改進行業管理;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價格體系;強化資源節約,保護生態環境;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合作;建立應急體系,提高安全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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