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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破解農村金融難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7:26 《國際融資》
● 全國政協委員獻言農村金融改革 就在“兩會”召開前夕,3月1日,全國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縣惠民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掛牌營業。它標志著中國銀監會強調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工作進入了實質性操作階段,標志著一種全新的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正式落戶,也標志著我國著力解決制約農村發展的金融瓶頸問題的改革力度。幾年來,政府把新農村建設作為中心工作狠抓政策的落實和推進,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這樣一個事實: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嚴重滯后,影響了新農村建設跟進城市發展的速度,造成了貧困地區和現代城市間由于經濟發展速度的巨大落差引發的新的貧富差別。提高農民收入,讓農民發展生產力,推動現代化農業,建設新農村,這些不是用來空喊的口號,而是必須以金融拉動的實實在在的關乎民生的大業。面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嚴重滯后于農村發展需要的局面,農村金融發展之路究竟應該朝向何方?究竟應該構建怎樣的金融服務體系?本刊記者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采訪了數位委員,他們紛紛獻言 -本刊記者 艾亞 金融改革要為支持農業發展開綠燈 全國政協委員朱元樑曾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做過行長,現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監事會主席,面對制約農業發展中的農村金融瓶頸問題,他對金融改革提出了6點建設性意見: 第一,國有商業 第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要解決兩個問題:一要充實資本金,作為政策性銀行要多充實資本金,資本充足率至少要達到15%;二要解決歷史虧損掛賬,農發行的8000多億貸款中有4000億掛賬,這是多年遺留下來的問題,應盡快拿出實施方案,起碼新老劃斷。 第三,關于農村信用社,原來有近6萬家,現在只剩下了兩萬多家,建議保留這兩萬家,對它的存款者免征利息稅,鼓勵老百姓把錢存到農信社,與此同時,還可以照章納稅全部返還,但須指令只能用于補充資本金。對農村信用社歷史上形成的包袱,國家有關部門要給與財政補貼;還可以向其他銀行一樣,把它的不良資產剝離出來;還可以通過免利息所得稅,增加存款的方式逐步減輕歷史包袱;也可以考慮能否允許它到金融市場上籌措資金?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解決后,能在為農民提供貸款服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如果把農信社都搞成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話,農信社的體制將遭到破壞。此外,監管部門對于農村合作銀行在城市設網點要嚴格限制,農村合作銀行是由多家農村信用社組成,其服務對象應該是農村,不能進城設網點。 第四,國務院早有政策規定,所有金融機構必須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支農,過去規定是10%,但沒嚴格執行。像美國對此有硬性法律規定,規定所有銀行必須拿出10%支持農業。建議國務院繼續堅持此規定,并將它納入監管部門監督考核的一項內容。 第五,成立擔保公司幫助農民貸款。農民貸款需要抵押物,而農民沒有抵押物,銀行又害怕風險,如果擔保公司或者合作性組織把農民聯合起來,由第三者為銀行提供擔保,農民的貸款難問題就容易得到解決。 第六,國家財政資金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農民貸款的貼息。建議有關部門在制定實施方案中考慮農民貸款的貼息問題。 發展農村金融必須完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通威股份公司董事長劉漢元在2006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關于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提案,呼吁農村金融應該有3種以上參與主體專門或主要從事農村金融,否則將難以有效競爭。2006年冬,全國政協組織該提案的部分相關委員在貴州、浙江、河北搞了一個多月的調查,形成了有針對性的調查意見。不久,銀監會就出臺了一個放開農村信貸規模和方式的相關政策,允許農村金融多元化、多規模投入。記者就此采訪他時,他說,今年他就完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又提交了一個提案。 他認為,2006年,我國郵政儲蓄首開小額貸款試點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從農村小額貸款的整體實施情況看,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銀行、金融機構間責任界定不清晰,銀行出于成本加大而收益不大的現實考慮,種種因素導致國家雖已多次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但收效甚微,小額貸款在多數地方仍遭遇尷尬局面,申請量和實際發放數額一直很低,尤其是大額資金很難回流農村。另外,“只貸不存”成為目前小額貸款發展的最大障礙,缺少充裕的資金來源,使得貸款機構難以為繼,融資成了最大難題。 劉漢元委員建議,國家應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并實行政策上的傾斜和優惠,通過對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免征利息稅、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減少存款準備金、放松利率管制等方式和手段,對其進行必要的扶持,甚至可從有關經費中安排專項資金進行財政補貼,以充分支持、鼓勵各大金融機構將觸角延伸到廣大農村去。同時,各金融機構通過建立跟蹤回訪和經營指導服務機制,定期開展貸后調查,跟蹤了解貸款人生產經營、資金使用情況,幫助貸款人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困難,從而有效降低貸款風險。要消除 “只貸不存”限制,國家應針對小額貸款發展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小額信貸機構以合法地位,尤其是盡快廢除原有不合理的“只貸不存”規定,逐步放寬對小額貸款機構的種種不合適限制,配套相關政策措施,最終允許它們吸收存款,以擴展其資金來源,為廣大農村和低收入者提供更全面、更細致和周到的金融服務。 他還建議,對于當前已參與其中的金融機構,應全面簡化目前繁雜的小額貸款申報程序,擴大農戶小額貸款的發放范圍,提高小額貸款的金額上限,由滿足農民生產方面的單一貸款需求,擴大到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相關的加工、運輸、經商、助學等各方面的貸款需求,切實解決農村發展對資金的巨大需求。同時,針對農村的經濟發展現狀和實際金融需求,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符合農民小額貸款需求的政策,對農戶小額信貸實行政策性補助,降低農戶小額信貸的營業稅稅率,解決其風險大、經營成本偏高的問題。 防止龍頭企業壟斷對農民造成利益傷害 全國政協委員、貴州高級法院副院長李漢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先說了一個發生在貴州農村的真實故事。他們下鄉扶貧的時候,幫助當地農民找到了包銷辣椒的龍頭銷售商,因為免除了銷售的后顧之憂,農民很高興。收獲辣椒的時候,他辦事正好路過此地,問起農民的銷售情況,農民一臉郁悶,說:“不賣了,銷售商給的價太低了,沒錢賺。”找到銷路,發展了生產,最終卻不能賺錢,問題出在哪兒?李漢宇委員認為:公司加農戶有一個非常大的毛病,企業的資本本性是追逐利潤,所以分散的農民在與資本交易中希望獲得最大價值是不現實的。面對強大的資本,農民必須組織起來,像日本農協那樣,組成具有金融服務功能的綜合農協,代表農民在與資本的談判中爭取利益最大化。而國家對此應該重點扶持。 他說,中國農村和美歐不一樣,他們是大農場制度,農村比例很小,充其量也就有5%的人在種糧食,而我國是9億農民,我國的地理環境和龐大的農業人口決定了我們不可能實行農場制,所以擴大生產經營成為基本概念。但中國農民作為單個經營者十分弱小,在商品經濟條件下,面對強大的資本,他們的單個交易實力尤為脆弱,基本沒有價格談判的話語權。要想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把農民的這種生產優勢轉換為經營優勢。 他提出兩點建議:第一,組成合作社這樣的社會團體,把松散的生產者組織起來和資本談判,防止龍頭企業的壟斷,造成農民的相對貧困。第二,在當前民間資本已經比較充裕的情況下,國家應該把扶持的重點放在農民身上,放在扶持專業合作社或今后的綜合合作社上,讓他們強大起來,形成一個賣方市場,去跟資本談判。 他介紹了日本的成功經驗:日本農協和我國的合作社很相似,但也有所不同,不僅有專業農協,還有綜合農協,其綜合農協擁有金融權,可以從事金融業務,日本的農村金融和農協是捆綁在一起的。在20世紀40年代末日本就已經完善了相應的法律制度,經過二三十年的經營,60年代就已經相當完備。舉例來說,日本農民采購化肥,是通過各縣的農協經濟鏈,最后匯總到全國農協進行集體采購。這說明日本農協在資本面前是有充分的話語權的,可以壟斷全國化肥市場的采購權,可以把價格談到最合理,一般資本無法與它分庭抗禮。日本農協不盈利,經費由農民出,工作人員由農民說了算,盈利收入全部歸農民。 他指出,我國現在的農村發展模式是公司加農戶,是能人制度。在民間資本比較困難的起步階段,將扶持農民發展致富的希望建立在龍頭企業身上是應該的,在我國民間資本已經比較充裕的當下,應該注意的是,在扶持龍頭企業的同時,防止龍頭企業的壟斷造成農民的相對貧困。國家扶持的重點應該放在農民身上,放在代表農民利益的專業合作社或今后的綜合合作社上。這些合作社可以利用國家給與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財政的具體扶持政策等為農民在市場采購中獲得話語權。比如小麥聯盟、大米聯盟、辣椒聯盟。由于它的交易有保障,銀行也敢給它貸,這樣也就解決了單個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他認為破解農村金融難題,不能強迫銀行下鄉,應該綜合考慮,科學解決,扎實策劃,通過扶持的方式鼓勵銀行下鄉。應該對合作社賦予包括貸款和保險在內的金融功能。 鼓勵民間資金參與村鎮銀行投資 全國政協委員何志堯是四川省政協副主席、四川工商聯會長,他認為,推進現代農業化,需要解決現代農業產業化的支撐力度問題,也就是必須解決資金的瓶頸問題。而在四川南充率先建立的村鎮銀行模式,是解決農民貸款難的一條新途徑。 他說,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有9個1號文件是講“三農”問題,今年的1號文件又是關于現代農業建設問題。盡管如此,推進現代農業化的落實力度并不夠大,其中最重要的問題是現代農業產業化缺乏資金的足夠支持。無論是落實農副產品的質量、計劃、包裝的規格化,還是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改造提升,無不涉及到資金。農民沒有任何資產可以做抵押,是真正的無產者,土地對他們來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要讓他發展產業化,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開辟資源,進行農畜產品的加工,搞大棚蔬菜等等,實際上都面臨著無法回避的資金瓶頸。他認為,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應當以市場化的手段實現扶貧開發,將開發性扶貧轉化成定向資源,以公司加農戶的辦法將原來的無償扶貧轉換為銀行的貸款方式,將原來的兩家關系變成3家關系,即農業龍頭公司加農戶加村鎮銀行關系,這樣不僅解決了農民無抵押也可以貸款購種的問題,還可以防止農民有借無還,也有利于增加農民的責任感。 何志堯委員告訴記者,四川銀監局最近批準在兩個市——南充市儀隴縣和綿陽市搞村鎮銀行試點,鼓勵民間資金參與村鎮銀行投資。儀隴縣的惠民村鎮銀行最近已掛牌營業,注冊資金是200萬。像這樣的村鎮銀行,四川還將在閬中、綿陽、廣元等地陸續開設5戶,目前正在申請待批中。建立村鎮銀行可以使民間資金得到充分利用,有效解決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資金瓶頸問題,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好事,農村的農民、專業戶、養殖大戶、龍頭企業的資金得到解決,他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才能得到極大的釋放。 設立聯合銀行防范村鎮銀行的金融風險 全國政協委員黃澤民是華東師范大學商學院院長、金融問題研究專家,本次政協會議上他提交了一份關于“建議盡快建立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的提案,他認為目前中國多元化主體的銀行業的發展,意味著競爭將更趨激烈,因銀行經營不善或外部環境的變化,銀行破產是不可避免的客觀事實。而商業銀行破產的后果不應該再由中央財政全部承擔,所以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對小銀行的聯保制度,實行破產責任的分擔,對防范金融風險十分重要。 根據國際經驗,他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具有化解金融風險和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功能。首先,它具有事前金融安全網的功能。金融監管當局發現某銀行資產質量嚴重惡化、出現經營不善或有破產危險之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向該銀行注資、派專業人員幫助并監督該銀行進行整改等方法,援救問題銀行,從而避免問題銀行轉化為破產銀行。其次,存款保險制度具有事后金融安全網的功能。如果出現無法挽救的銀行,存款保險機構負責償付存款人的存款,并規定最高的償付額。最后,存款保險制度中的部分存款賠償制度,形成對商業銀行的外部壓力、具有優勝劣汰、促進商業銀行改善經營的功能。在部分存款賠償制度下,存款人對自己的存款行為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責任,因此,存款人在選擇存款銀行時,實際上就構成了對經營不善銀行的巨大壓力,信譽良好的銀行能夠吸引到更多的存款;反之,吸收到的存款就比較少。 他說,春節前銀監會發了一套由6個文件構成的有關農村金融的文件,四川被批準成立了一家村鎮銀行。但這6個文件中,沒有退出機制。這就涉及到了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如果這家村鎮銀行破產了怎么辦?實際上,所有金融活動管理只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金融風險的防范,一個是金融機構的營運。然而6個文件對小銀行的金融風險防范幾乎是空白,而文件中規定的對這些小銀行的管理模式和大銀行完全一樣,這是不合適的。黃澤民委員認為,對這些小銀行根本沒有必要收取存款準備金,因為收取存款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調解信用貨幣的擴張能力,是政策性手段,而小銀行并不具備對宏觀經濟造成擴張能力,至少在他起步階段是如此,對這些小銀行應該采取另外的方案。比如,單個小銀行風險很大,看上去這些小銀行之間沒有關系,但實際上,應該讓他們之間產生關系,應該在它們之上成立聯合體,也就是成立聯合銀行性質的機構,這是國際經驗。而聯合銀行并不從事貨幣經營,由各小銀行向他交款,由他來從事聯合體內的各小銀行的金融風險防范工作。 讓農村金融在新農村發展中循環起來 全國政協常委方兆本是安徽省政協副主席、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他認為新農村建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其中農村金融非常值得仔細研究,應當引起各方面的重視。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的時候,隨時隨地要把金融風險控制放在首位,一個健康、健全,能夠持續繁榮的金融,如果離開對金融的風險控制,一切免談。 他說,之所以農村金融不盡人意,是與前幾年的風險事故有關。有些信用社是被鄉鎮的沉重債務拖垮的,有的信用社由于被道德不良的人所控制,變成了非公平的關系貸款、交易貸款。為什么民間信貸機構做得好?呆賬壞賬率很低?那是因為它的機制好,信貸員一直盯著小企業、貸款農戶發展的全過程,如果他不做好,他的飯碗就砸了。安徽作為農業大省,現在成立了徽商銀行,對農村信用社進行了改造,民營資本也可以公平地進入農村金融領域,但是我要對投資農村金融熱情很高的民間資本提醒一句,一定要防范金融風險,要建立機制,要找懂行的人并經過培訓后再來做業務。 方兆本委員非常強調金融聯誼,要克服大小歧視、城鄉歧視、規模歧視。他認為克服這些歧視,除了制定相應的法律和行業自律外,還要有職業道德。因為倡導職業道德是防范風險的治本之道。也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比如說,當信貸員對幾千塊貸款不理會的話,就要從其道德、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的激勵機制上檢討。如果你的激勵機制是讓他趨利,是金錢掛帥,那它是不可能有一種公平的心態去對待微小貸款者。我認為只有當對職業道德的訓練融化到一個人的血液里,業績規范、職業操守才能落實。在金融行業尤其要強調公正、客觀、勝任、勤勉、盡責、保密,避免利益沖突和承擔社會責任,應當將這些精神融入到金融機構的具體條規和守則之中。 他指出,農村金融問題是新農村發展的瓶頸之一,就像毛細血管不通,不通實際上有一個理念問題,認為成本高。要知道血液只有循環起來才能健康發展。你不往下走,它怎么能循環回來呢?總而言之,一是要繼續推動金融改革;二是要認識到金融是抓大循環,不要從農村抽血,而是要疏通毛細血管;三是從遵守職業道德出發,擁有一個好的金融心態,這是行業自律、法律所不能代替的。四是金融定價須從倫理的角度考慮它的合理性,如果是壟斷價格,那是不公正的。 發展真正為農民服務的鄉村金融服務組織 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段應碧長期在政府職能部門從事農業、農村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他從一線崗位退位后,干起了扶貧事業,他所領導的中國扶貧基金會借鑒孟加拉“GB”模式的成功經驗,結合中國鄉村的特點加以本土化,推出了小額信貸扶貧項目試點工程,在部分貧困縣設立了10家農戶自立能力建設支持性服務社(SSCOP),解決了貧困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他從扶貧基金會的工作經驗和中國農村的現狀出發,對農村金融問題談了自己的建議。 他說:農村資金向城里流,不能全怪銀行,因為資本總是向效益高的地方走。最關鍵的是需要政府進行政策性的引導,讓資金從城市往農村流。比如,現在擴大了業務的農業發展銀行,也可以像各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然后通過國家課題將貸款資金投放到農村去。 他同時指出,要扶持符合農村自身特點的金融機構,解決農村金融問題,一方面要改革農村信用社,一方面引進民間資金,設立符合農村特點的像村鎮銀行那樣的金融機構,同時應該允許這樣的村鎮銀行到城市設立營業部籌資,但要限定他們必須到農村放款,以此解決農村小企業、農民貸款難和這種銀行在農村吸納存款難的問題。他認為,村鎮銀行小額信貸機制不能照搬商業銀行的那套抵押、擔保辦法,也不應該把短期貸款時間限制在3~4個月,因為農作物生長和收購的周期決定了農民根本不可能在三四個月把錢還上。農村小額信貸機制必須建立在了解農村、了解農民、了解農村小企業信用狀況的基礎上。 由此段應碧常委介紹了中國扶貧基金會的成功經驗,他說:“中國扶貧基金會在一些貧困縣搞小額信貸的試點,在為貧困農戶提供小額信貸的同時,還為他們提供技術培訓發展生產,幫助他們提供銷售渠道,效果很好。首先,貧困戶拿到了我們的小額貸款,因為貸款利率高于銀行、信用社的緣故,有權勢的非貧困戶自然不會選擇;其次,貸款的效益比較高,貧困農民因為拿到貸款而普遍增加了家庭收入。其三,農民還款率非常高,基本按期還貸,沒有呆賬。這其中有兩條比較有效的辦法:一個是招聘的信貸員都是經過我們專業培訓的當地農民,對他們不發基本工資,其報酬是從他們收回的每一筆放款利率中拿出的一部分。由于他們對農戶的信譽情況了如指掌,所以幾乎沒有不良貸款。另一個是我們建立了會員升級的激勵機制,一級會員可以貸款1000元,如果按時還款,就可以升為二級會員,二級會員可以貸款2000元,如此可以升至五級會員,五級會員可以貸到1萬元。我們從美國引進了一套先進的管理模式,可以對我們設在下面的試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隨時對每一筆小額貸款的發放和回收的動態情況進行檢查,這樣我們就可以對金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防范。” 民間組織與銀行攜手合作進行扶貧開發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扶貧開發協會會長胡富國曾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他對扶貧一往情深,當他走馬上任中國扶貧開發協會會長后,根據協會推動產業扶貧開發的工作宗旨,與國家開發銀行聯合在山西貧困地區長治市搞了一個農村扶貧開發合作試點。他們的工作是了解貧困地區關于新農村建設的項目,為國開行提供貸款前期的詳盡調研。由了解情況的民間組織協助銀行進行項目調查,這對銀行在農業開發性金融項目中防范風險,應當是一個好辦法。 他告訴記者,中國扶貧開發協會和國家開發銀行聯合簽署了一個雙方關于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合作紀要。根據這個合作紀要,雙方在山西長治市率先搞了一個農村扶貧開發合作試點,長治市被確定為新農村建設與扶貧開發試點市,如果試點成功,他們將向其他貧困地區推廣這一經驗。他說,扶貧協會在長治幫助國開行做了3個項目的調查:第一件事是長治64萬人吃水有問題,一是供水不夠,一是水資源有問題,當地規劃需要10年才能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向國開行提出解決長治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國開行經過論證,擬向這個項目貸款1.88億元人民幣,再加上當地政府的自籌資金,爭取在兩年內解決長治人民的吃水問題;第二件事是長子縣去年遭遇禽流感,死了300多萬只雞,對農民增收產生了嚴重影響,亟需資金幫助農民恢復生產,經過我們的調研,國開行準備給長子縣貸款2.4億元人民幣,幫助農民恢復生產,建立家禽標準化生產。還有一件事就是教育扶貧項目,即市縣職業教育項目。 以社團組織的調查優勢,協助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扶貧開發事業,他認為這是造福于民的大好事。農業要發展,農村要建設,農民要提高生活水平,沒有錢怎么發展?沒有錢拿什么進行新農村建設?國開行身體力行,以他們創新的許多融資模式支持新農村建設,扶貧協會配合國開行開展扶貧項目開發工作,正是為了推進金融對扶貧的支持力度,幫助政府解決三農問題。 對農業進行戰略性調整必須有金融的支持 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扶貧辦公室主任劉堅,在談及農村金融改革話題時說:“農村金融改革滯后,是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要增加農民的收入,就要對農業進行戰略性調整,而進行戰略性調整,沒有金融的支持是很難完成的。今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對農村金融改革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是個很好的起步,我們希望再加大力度。國家對那些面向農村,特別是面向貧困地區的金融機構,一定要給與政策上的支持。” 他告訴記者,國務院扶貧辦公室配合金融改革,作了一些探索性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比如說,在貼息方式的改革方面,過去是由國務院扶貧辦明確一家銀行進行貼息,結果這一政策性補貼常常用不到貧困地區,用不到貧困農民,用不到扶貧項目上,有的地方甚至把這筆錢用到了高速公路。現在我們改變了過去的指定方式,采取招標的方式,由當地農民自己來選擇,無論你是大銀行還是小信用社,其他金融組織,都可以參加招標。貼息既可以貼給農民,也可以貼給農民選擇的金融機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那些真正服務于農民的金融機構拿到政策性貼息。 再比如,針對小額信貸成本高,相對風險高,金融機構不愿意做的特點,扶貧辦在江蘇蘇北貧困地區率先搞了一個小額信貸獎補資金試點,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小額信貸業務,特別是為貧困農民提供小額信貸業務。為此,扶貧辦與財政部門商量,確立了這個項目資金,并在4個省推行,具體做法是小額信貸的還款率達到93%及以上的,就可以用這個項目資金給你貼7%,不僅貼還對你進行獎勵;如果還款率在91%~92%之間,這8%由我們承擔,但不給獎勵;如果低于90%以下的,貸款機構和我們分別各承擔一半。這個做法的效果非常好,不僅調動了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而且促使他們服務農戶開拓市場。因為農民還款越多,他們賺得也就越多。 還有,國務院扶貧辦去年推出了一個互助合作基金,在140個貧困行政村建立互助合作社,每個合作社給15萬元互助合作基金,這個錢借給誰,借多少,用于哪些項目,都由農民自己討論決定。由農民自己選擇信得過的人做合作社社長,為推進農村民間金融改革作先期嘗試。這樣做的好處是,讓農民形成一個誠信的氛圍,同時提高農民的管理水平。這對今后推進村鎮銀行有很大的幫助。 要給那些面向農村的金融機構吸納資金的市場空間 全國政協委員文家庭是安徽霍山縣人大常委,曾經做過鄉黨委書記,是離農民兄弟最近的父母官,他說,解決農村經濟發展的問題,農民最關心的是資金從哪兒來。光靠政府對農業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今年國家增加了520億對農業的投入,但是細算一筆賬,除去對農村教育、衛生、水利的投入外,攤到全國每一個鄉鎮的資金,也就有十萬八萬,按照這個投入比例,農村什么時候才能進入小康社會?支持新農村建設不能光是一個口號,后面農村金融改革的相應措施一定要跟上。 他認為,首先應該建立一個完整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促使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業的投入,這需要國家出臺一系列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現在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都不向農民貸款了,農業銀行的農字基本上也是有其名無其實,如果你是一個大的農業加工企業,上了規模后,還有可能拿到農行的貸款。如果你是養殖專業戶、農戶,那是根本不可能在農行貸到款的。他呼吁,國家應該給與那些為農民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一定的貼息,促使金融部門把貸款的方向傾向于農村。 他還認為,應該從經營布局上對金融機構進行調整,如果哪個地方要發展村鎮銀行,那么那里的商業銀行就應該逐步撤出,讓富裕起來的農民將閑錢存到村鎮銀行或者為農民服務的信用社,給這些金融機構一個吸納資金的市場空間,促進這些金融機構的良性循環,更好地為農民提供貸款服務。 構筑多元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全國政協常委王少階是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武漢大學教授,本次會議他提交的關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幾點建議”,針對正規金融的農村金融服務功能退化,“非農”趨勢強化,準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組織的發育失控,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功能錯位,以及中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系統功能弱化等難以發揮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協同效應的問題,提出了4點建議:構筑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構造多層次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發揮農村金融市場合力;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完美農村金融產品結構,打造多品種的農村金融產品體系;構造互動式金融平臺,促進城鄉金融協調發展。 在構筑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建議中,他指出:首先,要建立多層次與多級法人治理結構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體系。在經濟金融基礎較好,資金吞吐量較大的地區,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在發展中農村地區,嘗試將一些地區的縣級信用聯社變為一級法人;在農村欠發達地區將規模小、經營效益差的農信社進行撤并、重組,考慮到邊遠地區農民群眾的需要,可在農信社撤并后設立非法人組織的農信社營業部或服務社等。 第二,發展地方中小民營金融機構。一方面將部分非正規金融有效引入正規金融。另一方面,農村體外循環的資金增多,中小民營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中有其生存和較為可觀的盈利空間。 第三,放松民營金融組織市場準入限制,規范民間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政府應因勢利導地在農村建立起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民營商業銀行。并規范既有的民間金融機構。政府承認民間金融合法身份的同時,對其進行規范管理。 第四,逐步建立農村非銀行金融組織體系。具體包括:農村直接融資經紀公司,為農村集體和個私經濟組織進行直接融資提供服務;農村租賃公司,從事大中型農業機械設備的租賃服務;農村借款擔保公司,為農村中小企業、家庭承包戶借款提供信譽和資金擔保服務;農村金融組織存款保險公司,以增強農村金融組織信譽,降低金融風險;此外還應包括農村信托公司、投資咨詢公司、企業財務與家庭理財公司、農業保險機構等。 發展地區性中小銀行可以改善過度集中的金融結構 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指出:目前我國的金融結構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在銀行中又以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核心,運用的人民幣資金占到整個金融體系人民幣資金運用總量的75%。這種過度集中的金融結構固然有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點,但是,也產生了許多不良后果。林毅夫常委所說的其中一個后果就是絕大多數農戶得不到金融支持,只能靠自我積累,生產規模很難擴大,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發展緩慢,農民增收困難,城鄉差距不斷擴大。這種融資結構使得富者越富、窮者越窮,收入分配越來越不公平,影響到社會的和諧。 他認為,中小企業和農戶的資金需求規模相對較小,絕大多數不適合到需要公證和按期披露信息等昂貴中介服務的股市和債券市場融資。中小企業和農戶一般也缺乏可供抵押的資產,銀行需要掌握企業家個人和農戶的信用、經營能力、未來的收入流等情況才能降低貸款的風險。國內外的經驗一再證明,地區性中小銀行一方面由于資金規模相對小,其貸款對象不會是資金需求規模大的大企業,另一方面,銀行家對當地的中小企業的經營、企業家的能力和信用等信息的了解具有先天的優勢,因而,地區性中小銀行是給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最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同時,從孟加拉等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來看,在農村,如果能夠根據農業生產、社區組織的特性,以創新的小額信貸模式來組織,也能夠發展出可以有效地給農戶提供金融服務,并且成功經營的農村小額信貸銀行。中南美一些國家把這種農村小額信貸的方式加以改革,運用到了城市貧困人口開辦的微型企業中,也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另外,如果有完善的信用和擔保體系,中小企業和農戶也有可能從較大的商業銀行獲得貸款。 他說,今天的發達國家在發展的早期,其金融結構是以地區性中小銀行為主,隨著產業發展,企業資金需求規模擴大、風險增加,才逐漸發展大銀行和 他認為:支持那些能夠為中小企業、農戶和貧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務的地區性中小銀行、農村小額信貸銀行,以及相關的政府和民間的信用、擔保、投融資體系的發展,這是改善我國過度集中的金融結構,提高金融體系配置資金效率應有的措施,也是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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