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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作建房將現身合肥 預估價2300元/平方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15:29 中安在線-新安晚報
3月31日中午,數十名互不相識的合肥市民懷著不同的心情來到位于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奧林匹克中心的弘翔賓館。他們中有的是白發蒼蒼的老者,有的是大腹便便的孕婦,有的是臉上還長著青春痘的青年。他們都為同一個目的而來:了解、參加即將進行的個人集資合作建房項目。 “4月2日至4日,我們將進行驗資,6日左右就能與房地產公司簽訂協議。”面對50多位市民,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發起人之一的周先生說道。這意味著,合肥首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項目即將正式“落地”。 為自己打開一扇窗 周先生所說的“驗資”是指參與者在銀行開個賬戶,存入5.5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資金,以證明真心想加入合作建房和確認購買土地所需要的資金。 從發起倡議到驗資,他們只“秘密”進行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之所以說“秘密”,是因為他們似乎并不愿意讓公眾知道,尤其是讓媒體知曉。在首次會議時,他們便謝絕了2位記者。在發出3月31日的會議通知時,他們特別強調道:“本次會議謝絕所有記者的采訪。” 2007年2月8日,包括周先生在內的5位合作建房發起人以集體的名義發出了一份《合肥合作建房倡議書》。周先生等人認為,雖然我們的錢包可能是比從前鼓了許多,但房屋價格上漲的腳步似乎跑得更快,難道我們就“認命”了嗎?難道我們只有做“房奴”的份了嗎?不!上帝對我們關上一扇門,就必然會為我們打開一扇窗……我們要用自己的雙手為自己打開一扇窗,打開一扇實現安居樂業之夢的窗。現在,商品房的門對我們關上了,但合作建房的窗又為我們打開了。 因此,他們向社會倡議,凡無力承受高價商品房又愿意在合肥實現居者有其屋或優其屋的理想的朋友“攜起手來,依靠我們自己的力量,用合法、安全、理性的方式來共同建造我們自己的家園,共同推進合肥合作建房事業的有序進行。” 3月18日,合肥合作建房首次研討會在弘翔賓館舉行。會議報名43人,實到31人,會議從下午2點開始到6點10分結束。31日,首期合作建房項目前期的惟一一次大會再次在弘翔賓館舉行。 預估價2300元/平方米 “個人合作建房與集資建房是不一樣的,”面對50多位到會者,發起人周先生說道,“個人合作建房是自建自買,自選套型,以成本價購得房屋。” 據他透露,本次合作建房項目緊鄰南門換乘中心,項目占地約8畝,總建筑面積約25000平方米,“項目共25層,綠化率達41%,3部電梯,地下兩層為車庫,1~4層為商場,其余為住宅。”項目有378個基本單元(約200套標準住宅),其中78個為返還單元,真正供合作建房者選擇的只有300個基本單元。為了滿足不同的合作建房者的需要,項目將組合成從55.44~221.76平方米不等的6種戶型,以便更好地滿足加入者的要求。 “如果成本控制得好,住宅價格預估2300元/平方米,當然,實際價格要以成本為準。”周先生透露道。有著多年工程經驗的他相信,只要成本控制得當,合作建房價格將比商品房價格低20%~50%。根據記者查閱的相關資料顯示,與本合作建房項目相距不遠、由多層和小高層組成的一個商品房項目2006年成交均價為3445元/平方米。如果合作建房項目最終價格為2300元/平方米的話,其價格將比相鄰商品房價格低33%左右。這一價格比2006年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均價低了800多元。 5位發起人認為,合作建房低價格的原因是“省卻了一大筆財務管理費用、銷售推廣費用以及高額利潤,使建造成本大大降低”。而根據首席召集人的介紹,已經有超過180余人申請報名參加本次合作建房。 全付款優先選房 據介紹,所建房屋全部建筑施工圖紙一經確定,并進入實際施工階段,便可進行房屋分配。 房屋價格以項目總造價為依據,根據不同類型房屋的不同成本,計算出各類房屋的成本總價。然后,根據當前房產市場通行的標準,按不同的方位、朝向、樓層及其它差別,制定出不同的房屋系數并予以公示;最后,以各類型房屋的成本總價為基礎,按各房屋的方位、朝向、樓層及其它差別乘以相應的系數得出各類房屋的最后實際總價(各類房屋最后實際總價之和仍等于本項目的總造價)。選房將以申請參加合作建房的表號順序作為依據,根據號碼的先后進行選房。“不過前40號目前空留,它們將留給付全款者,付得越多號就越靠前。”周先生解釋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鼓勵付全款,這樣項目資金更加充足,更有保證。 至于商鋪,由于涉及到租售問題,將由業主委員會開會表決其價格及租售辦法。根據合作建房草案,每55.44平方米住宅將配售11.36平方米商鋪,另外還配有15.25平方米車庫。 “神秘”的開發企業 在項目地址、規劃、戶型、建筑設計一一揭開面紗后,會議現場的合作建房申請人對項目土地的獲得產生了極大的疑問。 周先生解釋道,有的開發商愿意合作,但卻沒有土地,有土地的開發商卻幾乎都不愿意為合作建房者開發。“只要我們能籌到1600萬元資金,擁有這塊地的開發商便愿意將地出讓給我們,為我們代建,而我們只需要付給開發商項目總價的3%管理費。” 對于開發商名稱、為何放棄豐厚利潤不自身開發等問題,周先生并不愿意回答。“簽訂土地轉讓協議時就知道了。合同簽訂過后,4月16日就可以進行施工圖紙的設計。”周先生的解答使開發企業加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不過,只要能夠籌到1600萬元土地款,開發商神秘的面紗就將揭開。時間將揭開一切。 (胡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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