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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10日起開查最低工資制度執行情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10:07 遼一網-華商晨報
違規單位將被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晨報訊 (記者 姚遠) 昨日,記者從遼寧省勞動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從4月10日至6月10日的兩個月時間里,省市各級勞動監察部門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的首次專項檢查。 據悉,這次檢查的重點是用人單位是否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特別是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用人單位不得以實行計件工資為由拒絕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將是本次檢查的重點。”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溫雪瓊表示。 對于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用人單位,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絕改正的,或者不履行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將按照《勞動保障檢查條例》第30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華商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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