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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物權法 央行推進征信條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05:30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張明揚 在《物權法》、《企業破產法》等多部法律正式頒布后,央行順勢全面“配套”推進金融法治建設。央行副行長劉士余在近日召開的2007年央行金融法制工作會議上表示,央行將抓緊制訂信貸征信管理條例以及存款保險制度等規章,同時推動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建設,推動消費者信貸權益保護、民間借貸等法律制度建設。 3月29-30日,央行金融法制工作會議在深圳召開,推進金融法治建設成為本次會議的最大焦點。央行副行長劉士余指出,要依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央行已頒布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清理、修訂和完善。 存款保險制度出臺提速 事實上,盡管近幾年央行在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方面傾力而為,但《存款保險條例》卻是盤桓數年而不得出,其中最大的原因正是作為“根本大法”的《企業破產法》的遲遲未出臺。 據統計,自1998年至2003年以來,中國有300多家金融機構被關閉破產,兌付自然人的債務超過1700億元。如果成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話,可節約資金500多億元。 為避免道德風險,保險限額的確定一般遵循充分保護絕大多數中小存款人利益這一基本原則,最高賠付限額將是央行制訂該制度中的一大重要考量。 央行在去年年底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就曾表示,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條件已基本具備。 征信條例助推《物權法》 與存款保險制度類似的是,征信管理條例也是一部遲到多年的規章,而隨著《物權法》的正式出臺,則為該條例的制訂解決了法理上的主要障礙。 事實上,該條例主要內容就是規范“誰來征信、如何征信、誰來監督”等有關問題。其中個人信用服務是評價某個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兌現承諾的主觀可能和客觀能力。通俗地講就是為個人信用打分,然后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報告決定給這個人的貸款額度是多少。 事實上,目前銀行在無法全面掌握貸款人信用的情況下,只能逐個審查貸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需要付出相當高的零售業務經營成本。 商業銀行缺少評估個人信用風險的技術手段,成為了制約消費信貸業務健康發展的瓶頸。有消息稱,征信機構可能是信用交易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機構,應當擁有一定規模的數據庫,并且要經常更新。設立征信機構除依據《公司法》有關公司法人的一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一定規模的資金實力,在從事個人信用征集與企業征信方面,對注冊資本有不同的要求,前者要求更高。 為金融控股公司“正名” “我們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推動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建設。”劉士余在會上強調,從而在實質上拉開了金融控股公司“正名”的序幕。 盡管平安集團、中信集團等寥寥數家企業實質上已有金融控股公司之實,諸多的金融機構也正以此為目標運籌帷幄,然而準確地說,迄今國內現行的主要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章,都從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字眼,也從未對“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團”下過嚴格的定義,金融控股公司實質上處于“有實無名”的狀態。 “建立和完善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黃金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在內的金融市場監管規則,鼓勵金融產品創新。”劉士余還表示,要從提升民族金融業綜合競爭力的高度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履行央行職能的需要出發,統籌研究擬訂金融法制建設規劃,促進各類金融企業、金融市場協調發展。 相關鏈接: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作為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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