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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臺加強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意見(07-3-28)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17:41 審計署網站
日前,經杭州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杭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等六部門聯合下發了《杭州市關于加強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對加強全市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提高對任中審計的認識。開展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在提高領導干部財經法紀意識、規范單位財務管理、防止“新官不理舊賬”現象的發生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開展任中審計,不僅是新形勢下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和管理的需要,也有利于在領導干部任期內及時發現和糾正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全市各級黨委、政府、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以及市直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任中審計的認識,更多地理解、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優化審計環境,促進任中審計的順利開展。 二、規范任中 三、突出任中審計的重點。要把財政財務收支數額大、有財政資金分配權和行政審批權、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干部以及重要國有骨干企業的領導人員作為任中審計的重點對象。要特別關注領導干部任期內的 四、加強任中審計的成果運用。各級黨委、政府和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任中審計成果的轉化運用,逐步建立“工作職責明確、協同配合有力、信息溝通及時、督查反饋順暢”的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任中審計工作中碰到的具體問題,形成監督合力,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審計查出案件和審計移交案件線索的查處力度。組織、人事部門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財政、國資部門要在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政監督、監管國有資產工作中充分利用審計成果。審計部門要逐步建立經濟責任審計通報或審計公告制度,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透明度。各級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等情況進行督查,提高任中審計查錯糾弊的時效性、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自覺性和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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