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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借夾層融資繞開地產政策規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2:3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唐文祺 隨著一系列外商投資政策引導性、調節性逐漸加大,外資企業進入中國投資房地產的門檻也在相應提高。由于政策規定外資必須在中國設立外資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為了適應中國內地相關政策的變化,“夾層融資”式的債務融資結構正在出現。 “譬如說,一家設立在維京島的公司可以通過中國香港地區子公司來持有WFOE(外商獨資企業),雖然中間環節增多、成本加大,但這種方式更易被目前的中國市場所接受。”雷曼兄弟全球房地產部資深副總裁饒群林介紹說。 作為一種性質介于債務與股票之間的資本融資方式,“夾層融資”顯得靈活度更高。饒群林表示,隨著中國投資環境的改動,相關政策規定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投資總額的50%,這使得前期的投入成本大大增加。而通過設立債務融資結構的方式,便可以對此進行“規避”。 “境外公司可尋找到一個注冊融資商,通過股本贊助(equity sponsor)和夾層借款者(mezzanine lender)的方式,持有中國香港地區的子公司,然后再通過注冊資本(registered capital)來設立WFOE。”他說,“從借出方式來看,夾層融資的過程當中,項目規劃時可設立較少的融資額。但在目前表現嚴格的中國投資環境中,增加這一操作環節使得回報率有所降低。” 據悉,夾層融資的最大優點表現為靈活性較高,即可通過產生較多組合來滿足投資人及借款者的需求。饒群林表示,外資企業如果在中國內地市場進行投資,采用夾層融資的方式最后可采用分紅等方式退出。“這種方式雖然在中國內地屬于‘新產品’,但采用者已經越來越多。”一位外資投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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