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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物權法實施在即開發商急賣車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22:01 CCTV《經濟信息聯播》
近日,廣州一個小區的開發商因為出售小區的車庫,引發了業主的不滿。那根據即將頒布的《物權法》的規定,小區的車庫、車位到底該屬于誰呢?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王軼,是物權法的起草人之一,來聽聽他對這類事件的點評。 這個小區共有450個車位,其中有400個車位屬于地下車庫。業主們原來一直以租用的形式使用這些車位。但最近,開發商突然以18萬到22萬不等的價格公開售賣車位,導致業主無法正常停車,引起了業主的集體反對。 小區業主還反映,開發商還未經業主同意就毀掉部分公共綠地,改造成了一條小區道路。 廣州嘉×花園業主說:“他(開發商)都沒跟我們商量我們業主都很不滿意 。” 對于在物權法實施之前,該依據什么法律來解決這些問題,王教授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王軼說:“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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