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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產品牌的春天來得早一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9:20 國際商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條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可是從前一段時期的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綜合樓中央空調系統設備招標項目可以看出,目前仍有大部分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在政府采購中有“品牌歧視”,傾向“洋品牌”,限制國產品牌。 記者從南京市采購與招標網獲悉,南京市規劃局辦公大樓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調系統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在其招標公告中有這樣一點要求:“空調主機必須為進口品牌,產品為進口或合資產品”。根據網上發布的招標公告,這就意味著,占據了國內市場絕對份額以及在國際市場都擁有一席之地的海爾、格力等國產空調巨頭,就沒有資格參與該項目的公開競標。這一要求顯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記者電話采訪了南京市規劃局的聶先生,他說這件事由招標中心負責。而招標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則告訴記者,這是基于業主的需求。在推來推去之中,他們既不愿意告訴記者誰負責這個項目,又不說出這一要求的緣由,看來他們對違背政府法規和一味崇洋媚外還是存有戒心。 何為原裝進口?即整機以及零部件全部從國外進口。眾所周知,中央空調尤其是大型中央空調的國外品牌里面,從壓縮機到零部件,全部是在國內生產的。更有甚者,有許多設備全部是國內OEM的,最后貼上牌子就在國內銷售,這種還算不算“原裝進口”呢?這種“原裝進口”的產品又有什么意義呢? 在一次中央空調政府招標會上,用戶直接點名:空調的壓縮機必須是某國際品牌的,否則不予考慮。原因很簡單,它的壓縮機原裝進口,質量有保障。要求一下來,十幾個參與招標的廠家里就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人人都知道這一品牌的壓縮機是全部貼牌國內某一品牌的,全部是中國的技術,國內生產。這樣的要求,如果又是力求“原裝進口”,豈不是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的事例并不只這一件。還有一例,某大型超市要選購中央空調,于是專門組成了設備選購小組,對空調的性能要求也費了一番心思,對于國際認證的要求一項里面,赫然寫著要符合ARI標準(美國空調制冷學會標準)。其實,稍微有行業知識的人都知道,ARI標準是專門針對美國公眾中央空調設備而設立的,它對空調的使用安全,以及電源的匹配等完全是按照美國的實際情況而定,根本不適于中國。 這不僅是舍近求遠的問題,也不是單純的崇洋媚外,這是對自己的小瞧和不負責任,一級政府尚且如此,又如何在面對百姓時倡導品牌愛國?這期間是不是隱含什么“公關”因素或灰色內幕?記得有韓國演員來訪中國時明確要求坐韓國自己生產的汽車,這種覺悟值得我們思考。 如果這些選購的中央空調出現了不能正常運轉等問題,如此貴重的設備造成了資金浪費還在其次,延誤了工期造成的損失究竟誰能負責得起? 事實上,奧運項目的采購為此做出了很好的表率。眾所周知,“鳥巢”的中央空調就選擇了海爾。像這樣的政府采購保障了選購方的利益,也鼓舞了國產品牌的士氣,又促進了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發展,是一個多方共贏的益事和善舉。 品牌是無國界的,可人是有民族界定的。《政府采購法》起草人之一,清華大學于安教授就《政府采購法》指導思想解釋說:“在產品性能一樣的情況下,我們應該保護中國的品牌”。可誰又理解規則制定的良苦用心?商務部年前發布的《商務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十一五”期間,全國將逐步形成內外資企業政策一致、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外資企業在中國的“超國民待遇”將被取消。3月16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會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國從此將逐步告別企業所得稅“雙軌”時代,與此同時我國的政府采購也開始轉向支持國產品牌。 中國制冷空調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楊炎如就有關話題告訴記者:從技術水平上來看,目前的國產品牌完全有實力與國際品牌競爭,而且在服務等其它方面還要優于國外品牌,政府采購應該相信國產品牌的實力,給國產品牌更多的機會。 真希望給國產品牌的機會更多一些,讓中國自主品牌的春天來得早一些! 本報記者 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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