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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要謹防地產商的圈地運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4:00 第一財經日報
楊紅旭 今年過年回河南農村老家,突然發現村口高懸起“市級文明村”的石牌,聽人說現在搞新農村建設,因自然和經濟條件好點,俺村有幸被樹為一個典范,且全縣只有兩個。街道全部硬化,一直通到田頭,還安裝了路燈,村民都挺高興。但也有讓人迷惑的地方,本來人均已不足一畝耕地,可村里在國道旁新建了一大排房子,說是要發展商業,卻沒多少人消費,只能處于半開半關的尷尬狀態;另外還在圈地建廠,其中一個是服裝廠,機器買好了,部分村民也專門進行了上崗培訓,但忽然沒了下文,一擱就是半年多。 新農村建設,是一項宏偉而且鼓舞人心的好政策。早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梁漱溟、晏陽初就曾開始嘗試新農村運動。但也只有如今,在我國經濟發展和國家財力達到空前的水平的前提下,在房地產業由大城市轉向中小城鎮的條件下,城市反哺農村、工業支援農業才能成為現實。繼去年之后,今年“三農”問題再次被中央的“一號文件”關注。今年“兩會”上,新農村建設議題同樣惹人關注。但是,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須提防某些不良傾向。比如日前,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就曾表示:一些地方將新農村建設片面理解為新村莊建設,要農民拆掉舊房子、蓋新房子。 這其中,由于盲目興建住宅、公共設施、商業配套、廠房、休閑項目(鄉村度假區等)而導致的“圈地運動”,尤其值得警惕。過去約二十年,在發展城市經濟的過程中,許多地方政府主導,開發商緊緊跟隨,“大躍進式”興建工業園區、科技園區、高校園區及城市廣場,其結果是耗費和浪費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如今,絕不能重蹈覆轍,這一深刻的教訓也絕不能再次在農村上演。 “縱虎容易擒虎難”。2003年以來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一個重點,即是緊縮地根,但效果卻難讓人滿意。2004年,實行土地出讓的“招拍掛”,出臺《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要求進一步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2006年,又追加《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重申嚴控土地利用,而且開始實行土地督察制度。今年,又針對工業用地出讓設定最低價格,也實行“招拍掛”。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 “節約集約用地,不僅關系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而且關系國家長遠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不少于18億畝這條紅線。堅決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決控制建設占地規模,加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 措詞之嚴厲,實不多見。 應該說,實行新農村建設,國家投入了巨大的財力和政策支持,而且地方政府從房地產開發獲得的土地出讓金,也須首先滿足征地補償和新農村建設。但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一定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一些地方官員急于做表面文章、出政績,錯誤地認為,新農村貴在一個“新”字,所以首要的是改、拆、建。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要謹防基層政府與地產商的勾結。近幾年我國房地產業久熱不退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熱衷賣地謀利,同時地產商喜愛圈地造房,兩者結成了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體。如果打著地產商假借新農村建設的“尚方寶劍”,把在城里的一套賺錢模式拷貝到鄉村去,則一些法律、環保意識相對淡漠的鄉鎮官員,極有可能在利益誘惑下比城市官員更瘋狂地賣地。其后果不言而喻。 從房地產業發展的角度考量,一、二線城市的樓市競爭日趨激烈,進一步發展以縣域為中心的中小城鎮房地產市場,應是大勢所趨,同時也契合了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所指。但無論地方政府、村鎮基層官員,還是有意愿進軍“藍海”的房地產開發商,都應該遵循先經濟發達地區、后經濟落后地區,先縣城、重點鎮,后小鄉鎮、鄉村的漸進式發展路線;同時一定要考慮地方經濟的發展水平和鄉鎮居民的消費能力。切忌好大喜功、勞民傷財、耗費土地的“圈地運動”、“新房運動”。(本文作者為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高級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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