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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直擊:新稅法陽光博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9:51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陳小瑩 范利祥 陳 默 北京報道 3月9日,出席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對企業所得稅法草案進行了審議和討論。代表委員們表示,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是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創造企業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非常必要,非常及時。 全國政協委員楊崇春認為,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為企業的發展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并且稅收從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表現。 全國政協委員毛蘊詩認為,我國的一些制造業企業由于競爭激烈,利潤率很低,又要面對很高的稅率,加上惡性競爭問題,因此企業發展環境并不好。所得稅率的統一,有利于改變這種局面,為企業創造更加良性的競爭環境。 同日上午10時,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就財政工作答中外記者問。金人慶在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不會影響港澳臺企業到中國來投資的積極性。 3月9日,記者來到上海、湖北等代表團的討論現場,各地的代表委員們都暢所欲言,進行了熱烈討論。 建議逐步降低流轉稅 3月9日,上海代表團討論現場。 “從數字上看,25%不算高,比33%降低了一些。但對于某些企業來說,和目前企業的實際稅率相比,還是高的。”來自上海市的國資企業、光明乳業集團的董事長王佳芬說。 王佳芬的發言,現場20多名代表以笑聲予以了回應。記者留意到,到場的國務院法制辦一位司級官員也點了點頭。 “外資企業更關心市場,當然也關心稅收!眮碜院腺Y企業、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的代表范秉勛高調開場。 幾個小時之前,金人慶在關于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說明中表示,草案將新的稅率統一確定為25%,主要考慮是對內資企業要減輕稅負,對外資企業也盡可能少增加稅負,25%的稅率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的水平。 那么為什么部分內資企業認為25%“還是高”呢? 王佳芬認為,主要是因為目前有些企業的實際稅率與規定的稅率有一定的距離,“不少企業都是按照優惠的15%交稅”。 記者獲悉,光明乳業目前是按照高科技企業納的所得稅,根據目前的稅收優惠政策,高科技企業按15%的所得稅納稅。 而上海市另一家國企、上海儀電控股集團的董事長張林儉則進一步認為,新的稅法調整,只是調所得稅,將原來內外資不同的所得稅率(內資33%,外資15%)統一調整為25%,但原來預期會調整的高額流轉稅還沒有調。 “所得稅是有利潤之后才交的稅。其實我們企業有利潤,多交一點給國家也是愿意的。就怕流轉稅很高,企業還沒有產生利潤就交稅!睆埩謨說。 在我國的稅收體系中,稅收一共分為流轉稅和所得稅兩部分。其中,流轉稅包括了營業稅和增值稅,分別為5%和17%。 據張林儉介紹,在國際上有兩種主流的稅制征收辦法,一是征收高額的所得稅以及少收或者不收流轉稅,二是高額的流轉稅和相對較低的所得稅。 “其實我們也理解!睆埩謨說,“現在流轉稅是國稅的主要稅源,國家怕企業把利潤都藏起來,到時候就收不到稅,所以要收流轉稅,企業每動一動就要收錢,這也是保證國家稅收穩定! 為此他建議,等企業普遍利潤都提高之后,再逐步實行降低流轉稅、增加所得稅的稅制征收辦法,才能在不會影響國家稅收總額的情況下,真正減輕企業負擔。 避稅沖刺:部分外企在行動 上海市一名人大代表介紹,目前企業規避稅收一般有兩種方法,一個是改變注冊地,一個是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但是如果新的所得稅法在2008年1月1日實施后,在此之前注冊的老企業享受完5年的過渡期后,將統一按25%的稅率征稅,只有高科技企業和環保企業仍然享受15%的稅收優惠,優惠期有多長,目前國家層面還沒有定論——這也就是新所得稅法中的變“區域優惠”為“產業優惠”。 新稅法之下,在所得稅上原有避稅手段就少了一個,改變注冊地的辦法已經不行了,只有高科技企業和環保企業才能享受優惠。這也正是一些大型內資企業擔憂的地方。 在內資企業感到不安的時候,本報獲悉,一些外資企業已經悄悄在行動了。 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一名稅務專家透露,一些外資企業,搶在新法實施之前,在低稅率或稅收優惠地區注冊成立新的外商投資企業,并申請相應的稅收優惠待遇。包括德勤在內的很多會計師事務所最近都接到這方面的業務。 上述德勤的稅務專家分析說,按新法規定,一些老企業享有過渡期待遇,比如“三減兩免”等,老企業可以按舊法規定的優惠辦法繼續享受尚未用完的優惠。對于目前已存的老企業來說,這個期限比較短,但是在新法實施之前設立的“老企業”,可以享受的優惠期就有5年了。 這種新設的“老企業”可能并沒有增加任何投資,只是一個裝了現存老企業的“新殼”,就可以達到避稅目的。 不過,對于同樣享有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的內資企業,這條路可能就走不通了。就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一個文件,對這類新設企業能否被看作“新設企業”規定了嚴格限制。 將補償稅源流出地 相對于上海代表團,中部重鎮湖北省代表團的討論則代表著另一種聲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如果2008年實施新稅法,中國境內的所有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的居民企業,應當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可能會導致財權與事權更加不統一。”全國人大代表、十堰市市長陳天會激動地說。 十堰市曾經是央企東風汽車公司的總部所在地,現在東風集團總部已經搬到武漢。按照新稅法,十堰市那些為東風汽車公司配套的零配件企業的所得稅,將交到武漢!坝卸愒凑拍芴峁┕伯a品,稅收要是拿走了,我們怎么提供?”陳天會發問道。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財政廳廳長朱玉明告訴記者,全國很多集團企業都有分支機構,它們的總部大多在沿海城市,“法定代表人只有一個”,按照新稅法,分支機構所在地就無法征到所得稅。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商務廳巡視員金海平也回應說,如果按照新稅法的規定,再加上浦東新區等地稅率優惠政策的存續時間問題,很多企業會到那些地方以避稅。 對以上這些問題,在上海團聽取意見的國務院法制辦一名司長都一一做了記錄。 在回答記者關于總分機構匯總納稅的變化問題時,這位官員說:“這個草案里是有說明的,確實會有地區間不平衡的情況,稅收會向一些大城市集中。我們已經考慮到這個問題,并準備在草案通過以后,再制定細則來對稅源流出地進行補償;緯凑2002年的措施,實行按因素分配和稅款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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