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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規劃發展工作回顧及2007年重點工作思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11:43 國資委網站
國資委規劃發展工作是國資監管一項關系全局、影響企業長遠發展的重要工作,2006年國資委在研究提出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總體思路、引導企業編制新一輪滾動規劃、加強中央企業重大投資監管、推進中央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重點工作開展、工作制度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進展,為下一步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2006年規劃發展工作回顧 (一)、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1.研究制定《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在上年度研究完成《關于中央企業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若干重大問題的思考》重大理論課題和21個重點行業業務板塊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調整實證研究的基礎上,2006年國資委繼續集中力量研究起草了《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目前《指導意見》已上報國務院,經國務院同意后將以國資委文件印發中央企業。 《指導意見》總結概括了“十五”期間、特別是國資委成立三年多來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取得的重大進展,認真分析了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了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任務、重點和政策措施。明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發展為主線,以加快產權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積極推進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從整體上搞活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從戰略上搞好中央企業,提高中央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 《指導意見》根據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從維護國家政治、經濟和國防安全出發,進一步明確了中央企業推進股份制改革,優化國有資本配置,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的思路。 2.開展重點行業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深化研究。將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關鍵是要將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落到實處。為指導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加大企業調整重組力度,國資委已開始著手對21個業務板塊調整重組思路進行深化研究,首先選擇了若干個業務板塊開展深化研究,增強可操作性,擬成熟一個發布一個,在此基礎上再選擇其他業務板塊開展深化研究。 3.啟動全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政策研究。國務院國資委對指導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有重要職責,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需要國務院國資委和地方國資委的共同努力,為此國資委將指導地方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作為改進和加強對地方國資委規劃發展工作指導的入手點和著力點。鑒于地方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進展的實際情況,為引導地方保留并做強做大一批對當地國民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具有獨特功能和作用的國有企業,同時加強對地方國有企業對外合資的規范管理,國資委于2006年初印發了《關于開展地方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規劃綱要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國資委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理清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工作思路,明確國有資本重點進入的領域和調整、重組重點及實現途徑,并提出具體措施和政策建議。2006年4月在江西井岡山召開全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座談會,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向各地國資委通報了“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思路,各地交流了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提高了認識,目前大多數省(市)區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規劃已經完成。 (二)、加強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明確企業發展方向。 國資委成立三年來,通過加強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增強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的戰略意識,提高了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工作水平,進一步建立健全了中央企業規劃工作管理機構。作為國資委規劃發展工作的一項中心內容,2006年國資委繼續加大了對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的工作力度。 1.研究起草《中央企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指引)》,明確企業“十一五”發展的總體思路。從2005年年底以來,國資委啟動了《中央企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指引)》(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編制工作。在深入分析中央企業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中央企業改革與發展面臨的國內外環境的基礎上,研究提出中央企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和戰略目標,明確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發展重點,并提出中央企業改革與發展的措施及政策建議。《規劃綱要》已以國資發規劃[2006]305號文件印發中央企業。 《規劃綱要》結合中央企業的實際情況,初步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間,中央企業將努力實現通過深化改革推動發展,通過優化布局推動發展,通過結構調整推動發展,通過自主創新推動發展,通過加強管理推動發展等“五個轉變”;重點實施大公司大集團戰略、自主創新戰略、國際化經營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人才強企戰略等“五大戰略”。 根據中央企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從中央企業應擔負的歷史使命出發,對“十一五”中央企業發展重點,《規劃綱要》分業務板塊初步研究提出了總體思路,包括:調整優化國防軍工產業,提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能力,完善軍民結合的協作體系,發展軍民兩用技術和產品。優化發展能源業產業,積極開發油氣資源;加強電網建設,加快發展水電、核電和新能源發電;提高煤炭生產利用和資源控制能力。促進電信企業重組,優化市場競爭格局,延伸產業價值鏈。推進航空、航運企業結構調整,做強做大我國航空、航運業務。推進裝備制造企業聯合重組,建設船舶制造基地,加快形成汽車自主研發能力。改造提升電子信息制造業,做強做大集成電路、軟件和通信設備制造業。調整優化原材料制造產業,加大冶金企業結構調整和聯合重組力度,提高礦產資源獲得能力,改善環境,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積極發展建筑工程承包,提升建筑企業發展質量。加快發展服務業,促進商貿流通企業重組和戰略轉型,創新現代貿易模式,延伸相關產業鏈,形成與資源環境、產業結構相協調的合理布局。 2.加強規劃制度建設,啟動中央企業滾動規劃編制工作。根據2005年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布置的“認真研究企業‘十一五’發展思路,搞好三年滾動規劃調整”工作任務,國資委于2006年2月份印發了《關于對中央企業2004—2006年發展戰略和規劃進行滾動調整的通知》。明確要求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企業、支柱產業中的大企業和其他對國民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大企業,要研究提出企業“十一五”發展戰略和規劃思路,同時編制完成2006—2008年企業發展規劃;其他行業或領域的企業要編制完成2006—2008年企業發展規劃。并對中央企業三年滾動規劃做了制度上的規定,要求今后企業編制三年發展規劃要逐年進行滾動調整,形成工作制度。 2006年國資委還對《規劃編制大綱》進行了重新修訂,要求企業在三年滾動規劃中增列資產負債率、非主業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重、當年企業非主業投資占總投資比重等控制指標,引入根據企業規劃期內負債水平確立相對應的投資活動綠、黃、紅燈區的概念,對企業投資活動進行松緊程度不同的管理理念,進一步促使企業采取有效措施規避投資風險,聚焦主業,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做強做大核心業務。 3.繼續確認并公布中央企業主業,明確企業發展方向。確認企業主業是國資委對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企業重大投資活動實施有效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通過確認并公布企業一定時期的主業,加強對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企業重大投資活動的監管,有利于正確引導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集中有限資源加大主業投資力度;有利于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在2005年分三批公布96戶中央企業主業的基礎上,2006年國資委又分兩批確認并公布了41戶中央企業的主業,到目前為止,已先后公布了137戶中央企業的主業,最后一批中央企業主業的確認工作已經完成,將很快公布。 (三)、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引導企業規避投資風險。 加強中央企業重大投資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是引導企業聚焦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避免重復建設,規避投資風險的重要舉措,監管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央企業大量投資活動中發現帶有傾向性的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保證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保障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有效實施。 鑒于部分企業非主業投資比重偏大,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資問題,投資管理上漏洞和隱患較多,2006年國資委研究出臺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配套《實施細則》。《暫行辦法》明確了中央企業重大投資監管范圍、原則和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分類管理的措施辦法,即對企業大量發生的主業投資活動(和負債率處于安全區間-綠燈和黃燈區的投資)實行備案管理,鼓勵企業將資金集中投向主業發展;對存在問題較多的非主業投資活動(和負債率超過安全區間-紅燈區的投資)進行審核管理。 國資委成立三年來,中央企業投資活動管理逐步規范化,初步形成了事前(年度投資計劃)、事中(投資統計分析制度)和事后(重點投資活動后評價制度)的全過程投資管理監控體系,企業投資活動效益穩步提高。 三年來,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增長,但總體上一直控制在正常范圍內。中央企業自2004年來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一直低于同期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2004年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增幅13.2%,比當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25.8%低12.6個百分點。2005年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增幅16.8%,比當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25.7%低8.9個百分點。2006年前三季度中央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比去年同期增長9.2%,比同期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27.3%低18.1個百分點。 近幾年中央企業自我發展能力、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投資結構不斷改善。主要表現為:第一,投資中自有資金比重增加,投資風險大為降低。據統計,中央企業投資中自有資金比重2004年為59.9%,2005年為60.6%,2006年前三季度進一步提高到61.7%,電信、汽車、石油石化、冶金企業自有資金比重均在70%以上。第二,主業投資比重逐年提高,中央企業主業投資占總投資比重2004年為96.6%,2005年為97.2%,2006年前三季度為97.3%,中央企業投資活動更注重聚焦主業,發展核心業務,企業核心競爭力穩步提高。第三,中央企業投資主要集中在當前重點發展的行業,據統計分析,近幾年投資主要集中在石油石化企業、電力企業和電信運營業,分別約占中央企業完成固定資產總投資的30%、35%和20%,即這三個行業企業完成投資合計約占中央企業全部投資的85%。電力、石油企業為緩解和改善能源供應緊張狀況、保障國民經濟穩步、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電信企業滿足了不斷增加的用戶需求,改善和提高了電信運營服務質量。第四,中央企業投資活動不是簡單的擴大規模,更主要的是調整結構,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節能降耗、改善環境;更新裝備、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調整產品結構,降低生產成本等成為投資的重點。如今年前三季度石油石化企業投資主要集中在油田勘探開發方面,中石油占56%,中石化占42%;鋼鐵企業投資中調整鋼材品種結構的投資額占完成投資的70%,節能降耗、環境治理投資占15%;重大裝備企業投資主要用于提升技術裝備水平,如一重、二重投資重點是淘汰平爐,改造萬噸水壓機和操作機等。 對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投資過熱現象,國務院國資委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加強中央企業收購活動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監事會對中央企業收購活動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三個文件,要求中央企業對所有在建、擬建項目進行清理、審核,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和新開工項目,保證重點建設項目。通過實施這些針對性措施,使部分中央企業投資過快增長的勢頭得到了控制,改善了投資環境,避免了低水平重復建設。 (四)、著力營造良好環境,大力推進中央企業自主創新。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自主創新工作,把建設創新型國家提高到戰略的高度,做出了重要部署。為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國資委十分重視科技工作,在推動中央企業自主創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全國科技大會后,在分批召開中央企業技術創新座談會的基礎上,國資委組織召開了中央企業科技工作會議,進一步學習、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2-2020)》及若干配套政策,結合國資委工作和中央企業實際情況,交流中央企業技術創新典型經驗,部署中央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國資委還與科技部、全國總工會一同推進技術創新引導工程,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確定了15家試點中央企業名單,對試點中央企業的試點方案組織了系列評議。結合中央企業自主創新現狀課題的研究,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進行了深入調研,通過深入了解企業自主創新情況、總結企業反映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和建議,向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為企業自主創新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2007年重點工作思路 (一)、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優化國有經濟布局。 加快《指導意見》的印發實施。《指導意見》研究提出了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任務、重點和政策措施,是宏觀上引導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綱領性文件,今后將對中央企業各個業務板快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操作性意見逐步安排專題進行深化研究。2006年國資委已經開始選擇了4個業務板塊開展深化研究,2007年將進一步擴大深化研究范圍。 2007年將加大對全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政策研究的力度,在完成《全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研究報告》的基礎上,集中力量研究起草《全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總體思路》,研究提出全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任務、重點和政策措施,切實研究解決理論上和實踐上的一些問題,以統一思想、明確方向,形成共識、樹立信心,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二)、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 為保證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有效實施,引導企業更加注重長遠發展,國資委將繼續研究探索建立將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及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納入業績考核體系的具體辦法。抓好企業滾動規劃調整工作,完成新一輪三年滾動規劃評審工作,引導、督促企業搞好規劃的實施。 (三)、完善投資監管制度,加大監管力度。 中央企業境外投資日益增多,境外投資的情況也更復雜、風險更大,這對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此國資委將專門研究制定中央企業境外投資方面的監管制度,規范中央企業境外投資活動,降低投資風險。有關制度制定后,還將適時召開中央企業境外投資座談會與培訓會,提高實施效果。 為促進企業切實提高投資決策和管理水平,提高投資監管的效果,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的投資監管,提高監管的水平,并將加大投資后評價的執行力度。2007年,國資委將在繼續加大對股權投資、資產并購等新型投資活動后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加大對具體項目的投資后評價力度,初步考慮每個業務板快各選擇一家企業的投資項目進行后評價,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及時糾正,進一步推動企業提高投入產出效益。 (四)、繼續推進企業自主創新工作,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在開展中央企業技術創新情況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評價研究,為全面推進中央企業科技進步工作打好基礎。繼續推進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推進創新型試點企業工作,對首批試點企業進行跟蹤研究,發現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總結經驗,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在此基礎上,開展第二批企業試點工作。研究不同創新型試點企業的創新方式,及時總結經驗加以推廣,同時研究支持企業創新的相關政策建議。引導和支持若干重點領域中央企業形成產學研戰略聯盟,探索各種產學研合作的有效形式。研究建立中央企業技術創新信息服務平臺,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信息服務。組織中央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活動交流,在中央企業內部開展形式多樣的交流活動,適當時機召開中央企業科技工作座談會。研究中央企業自主創新體制與機制的建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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