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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藍皮書:居民文化需求滿足度不足1/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09:39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王世玲 實習記者 張彪 2月2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文化產業藍皮書》顯示,雖然2006年被喻為中國文化體制改革的破冰之年,但改革并沒有實質性進展,尤其是文化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步伐緩慢,內部改革動力不足。 在這份最新的報告中,專家認為,在2006年結束了WTO的“后過渡期”,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在多股力量推動下,將進入又一個上升通道。同時,文化體制已確定了改革藍圖,但文化產業依然是一個“有限開放”的領域,存在相當程度的準入限制。 因此,專家建議,未來需要設計更細的改革途徑,才能真正發掘文化的產業內涵,達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最終目標。 文化消費低迷 在科學發展觀背景下,文化產業作為高附加值、低能耗等特點,被稱為具有發展前景的朝陽行業。目前,中國有二十多個省把發展文化產業定為“十一五”期間的戰略目標,并定位為支柱產業。但是專家研究發現,2006年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并不樂觀。 首先,文化產業占GDP的比重仍偏小。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4年中國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3440億元,占GDP的2.15%;從業人員996萬人(個體從業人員89萬人),占全部從業人員(7.52億人)的1.3%。這是根據經濟普查的基礎數據重新測算后首次發布的數據。 同時,文化消費總量過低,居民文化需求的滿足程度不足1/4。據藍皮書專家、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估算,2006年中國城鄉居民家庭文化消費總量將為4685億元左右。 張曉明分析,“如果人均GDP達到1600美元,恩格爾系數應為33%,文化消費在個人消費中應占20%,實際消費總量應為20100億元。” 2005年我國人均GDP就已超過了1700美元,而文化消費總量只有4150億元,與同等發展水平國家平均值的差距至少在15000億元以上。 專家認為,原因是有效供給不足,而文化產業供給短缺的根源在于市場開放程度過低。 從出版業來看,在產品層面上市場化程度已經比較高,而企業化和股份化依然步履蹣跚。目前50%的發行渠道實際上是民營發行機構的天下,但卻不能“名正言順”。 再如,廣電業雖然確立了“剝離轉制”的改革做法,但其市場化程度比其他文化產業領域更低。因為該領域的制作機構和播出機構的體制不同,難以形成正常的市場交易關系。最突出的表現在動漫產業,由于我國電視臺的動畫播出費極低(播出費只有制作成本的1/10),出現了制作機構的經營活動難以為繼的局面。 “應盡快突破文化體制改革的難點,否則將貽誤中國文化發展的有利時機。”國家發改委體改研究所的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齊勇峰呼吁。 三種途徑突破改革難點 在結束為期兩年多的改革試驗后,2006年作為文化體制改革在全國推開的第一年,為什么成效不佳?齊勇峰認為,需要在理論和實踐層面解決一個難點——如何清晰界定傳媒領域的公共性和產業化。 雖然全國已經組建了幾十家傳媒集團,但大多數還是按照事業體制、企業化運營的二元體制結構在運行。 齊勇峰認為,總的原則是按其公共性的強弱,在市場準入、體制模式等方面分類指導,進行改革。如科技、財經、教輔等類媒體,提供產品和服務具有個人性,可以考慮容許非公資本進入。而對于各種形式的傳媒集團,齊勇峰建議,下一步改革試點可以有三種途徑。 第一,對于多數兼具公共性和產業性質的傳媒集團,可以依據《公司法》,按照整體改制的方式創新體制模式,“雙軌制”的傳媒集團向企業制并軌。集團公司改制為規范的國有獨資公司,在資產管理、人事管理、業務管理上與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對接。集團下面可以按產業和事業兩類單位分別進行管理和財務核算,同時建立各項管理運營制度和激勵機制。 第二,對少數公共性特別強的傳媒集團,可以考慮回歸事業體制(如中國廣電集團),以事業為主體,對下屬廣告、發行等經營性資產進行有限分離,分別執行事業和企業的財務制度。 第三,借鑒國際經驗,擇機進行國有傳媒控股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混合解決結構的傳媒集團試點。利用資本市場的投融資平臺,實現跨媒體經營和國際化經營的具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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