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對社保案周正毅案不能輕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11:18 南方都市報
對社保案周正毅案不能輕判 上海高院稱貪污賄賂等犯罪應依法嚴懲,不能貧富有區別、職級有影響 據新華社電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2日表示,2007年上海法院工作的一大重點是啟動刑事專案審判工作機制,依法精心審理社保資金案及周正毅案。 上海高院表示,上海社保資金犯罪案件和周正毅及農凱集團所涉嫌的犯罪案件受到社會普遍關注,理應依法精心審理。對這些案件的審判要從嚴把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提出職務犯罪定罪界限和量刑尺度的指導意見,做到準確定罪量刑,同罪同罰,不能貧富有區別、職級有影響,不能“破格輕判”,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加大反腐力度,要明確適用緩刑的條件,依法限制對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適用緩刑以及非監禁刑。 記者從上海高院了解到,根據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要求,上海高院確定了需要依法嚴懲的四類犯罪,其中就有一類是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法院認為,這些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是我國刑法懲治的重點。 今年1月31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光裕在上海市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說,上海社保違規資金案件案發后,上海檢察機關已經以涉嫌受賄罪對上海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王國雄等7人立案偵查。 今年1月21日,上海檢察機關以涉嫌行賄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依法逮捕農凱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周正毅。此前,周正毅曾因犯虛報注冊資本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于2004年6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合并執行三年。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