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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案宣判在佛山看守所進行 法官上門宣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11:13 新快報
新快報訊 (記者 方鐘 曹晶晶) 張海案一審宣判于昨日下午5時許在佛山看守所進行,判決書厚達79頁,半小時后宣判完畢。 據前往看守所進行宣判的法官介紹,由于本案的主審法官身體不適,無法組成合議庭,因此將原本在佛山中院進行的開庭宣判改為在看守所中進行。 下午4時許,許多媒體記者就已經趕到看守所,但除了張海的兩名辯護律師之外,包括張海母親在內,其親屬和在場的記者均被禁止進入旁聽。大約5時30分,法官與律師的身影才重新出現在鐵門外。 據張海的代理律師事后描述,判決現場是看守所的提審室,室內有一張水泥凳子,只有約十七八平方米。屋內共擠進了十多人,包括張海及其辯護律師、法院工作人員、公訴方工作人員等等。判決書厚達79頁,法官用了大約15分鐘念完其中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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