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涂景新的罪與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9:42 21世紀經濟報道
支維墉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海南政府方面認定涂景新違法的主要原因在于,1998年11月,海南省國資委、工業廳和財政廳下發改制期間國有企業不準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的文件。而涂景新卻在1999年1月與海南機設公司解除關系,同時將簽訂的脫鉤協議寫為1998年11月27日——當然,實際情況是“不許動的文件出來之前,公司的改制已經推了一大半,停不下來了”。——但涂景新“頂風作案”,關鍵時刻授人以柄,其后來的遭遇令人唏噓不已。 采訪中,記者注意到一個細節,1993年1月20日,涂景新購買南昌市電子器材公司營業樓時,給海南機設公司匯出的第一筆購房款為62萬元,等第二筆款匯出時,新大地公司已經成立,這就不排除其余購房款來自貸款的可能——如果按照這個假設推測下去,江南信托的貸款很可能是涂景新后來所有利潤鏈條上最關鍵的一環。 深諳此案內情的涂景新辯護律師湯尚濠的一句話值得玩味:“國家已經將新大地定性為國有企業。涂景新的無罪判決是在這個前提下出來的。話說回來,新大地集團在短短四五年之內能夠從幾十萬自有資金,發展到幾千萬規模,每年的盈利以千萬計算,國家的這頂‘紅帽子’功不可沒。這頂‘紅帽子’可能不值多少錢,但沒有這頂帽子,銀行不會貸款給他;沒有這頂帽子,江西省展覽中心不一定給他個人承包,這是客觀事實。”湯尚濠說。 但創造了千萬財富的涂景新被判死緩卻又不是“荒唐”二字所能形容的。 中國人民大學企業改制研究所所長錢衛清說:“本來整個事情是掛靠企業利益關系的調整,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之間的產權關系,完全是民事法律關系。司法部門卻用刑事手段高調介入,事情就沒有退路了。” 對于“紅帽子”企業案件的審理,法學專家江平說:“現在對這類案件的審理往往民刑不分,甚至‘先刑后民’,把一般的民事案件上升為刑事案件,首先通過刑事手段追究本來僅僅屬于民事的案件。先刑后民的司法程序必須改變,這個問題非常普遍,絕對應該引起現在司法界,包括輿論界的注意。”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