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基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發展(07-2-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17:12 審計署網站
近期,青島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對12個區(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了督查。督查情況表明,近年來,青島市各區(市)普遍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了新的發展,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
一是高度重視,不斷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和支持。青島市各區(市)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定期聽取審計機關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情況匯報,經常就有關工作作出批示。在機構和人員編制緊張的情況下,普遍給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大力支持,增加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編制,保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能夠圍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中心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同時,重視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圍繞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審計范圍、審計評價、審計公告等內容,各區(市)結合實際出臺了多項相關制度和辦法,規范和推動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發展。
二是勇于探索創新,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不斷提高。青島市各區(市)針對不同階段經濟工作重點,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在檢查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的基礎上,積極嘗試向管理審計、決策審計和效益審計延伸。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權、經濟政策執行權和經濟管理權逐步成為審計關注的重點。同時,以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為目標,從計劃制定到審計實施,從審前、審中到審后,對各個環節都逐步加以規范和改進。在審計計劃安排上,普遍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和離任與任中審計相結合的原則,從有利于發揮審計效能出發,合理確定審計對象。在審前準備環節上,針對一些被審計對象對審計工作理解和配合不到位的實際情況,采取審前集體談話制度、聯席會議五部門聯合進點等不同措施,幫助審計對象正確對待審計工作,提高對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普遍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將審計整改納入政府督查或在審計結束后,向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及有關人員公開審計結果,并要求班子成員對審計結果簽閱意見,使班子成員及相關人員及時了解審計結果,發揮班子成員監督制約的作用。
三是注重成果轉化,發揮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作用。青島市各區(市)注意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干部監督管理的全過程,堅持把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考核和調整使用的重要依據。一些區(市)對屢查屢犯,久拖不改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年終評優資格;有的建立了先審計后任職制度,擬提拔的領導干部,堅持“先審計,后離任,再任命”;對群眾意見大、舉報多、疑點多的干部,嚴格實行“先審計后任免”,避免領導干部“帶病上崗”。同時,普遍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干部廉政檔案。對審計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實,促使問題得到根本解決;對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的干部,依法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對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各區(市)十分注意加強綜合分析,采取專報、要情等多種形式,從宏觀上提出對策和建議,努力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高層次的服務。對審計中發現的一些好的經驗做法,也及時加以總結推廣,更全面充分地發揮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