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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股票股權質押貸款開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3:5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苗 燕 但有為 今后,高新技術企業有望使用股票、股權以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 昨天,銀監會發布了《關于商業銀行改善和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和《支持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政策性金融政策的實施細則》。業內人士認為,文件有利于營造支持和激勵自主創新的金融環境,引導銀行業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對重大科技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金融服務。 《指導意見》規定,商業銀行對高新技術企業授信,應當探索和開展多種形式的擔保方式,如出口退稅質押、股票質押、股權質押、保單質押、債券質押、倉單質押和其他權益抵(質)押等。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經國家有關部門評估的高新技術企業,還可以試辦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指導意見》規定,對科技型小企業授信,可以由借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企業資產、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抵質押以及保證擔保,采取抵押、質押、保證的組合擔保方式,滿足其貸款需求。商業銀行對融資需求較大的高新技術項目,還可通過組織銀團貸款等方式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在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時指出,銀行開展無形資產為抵質押的貸款試點工作,打破了以往向銀行貸款必須有實際資產的慣例,有利于增加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機會,也有助于這些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加速其產業化進程。 一位高新技術企業的高層對記者表示:“如果能夠以股權、知識產權這些無形資產抵押貸款,將使得貸款變得容易得多。”他說,目前我國的風險投資不發達,科技企業融資主要依賴于銀行。盡管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扶植力度在不斷加大,但中小企業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使不少企業望而卻步。 趙錫軍指出,隨著物權法等一系列法規的即將出臺,對知識產權的評估和管理將逐步規范,無形資產的價值也將更多地得以體現,這將有助于銀行消除在開展無形資產為抵質押的貸款試點過程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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