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不支持Flash
|
|
|
國資委:向外商轉讓國有產權必須進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02:44 東方網(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不能采取協議轉讓,須在產權交易所公開進行 張馨月 向外商轉讓企業國有產權,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在產權交易市場中進行,而不能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國資委、財政部近日下發的《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提出,要提高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進場交易比例,嚴格控制場外協議轉讓。 向外商轉讓 《通知》明確,向外商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應在產權交易市場中公開進行。轉讓方在提出受讓條件時,應對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相關規定。國家對外商受讓標的企業產權有限制性或禁止性規定的,應在產權轉讓公告中予以提示。 “規定外資受讓必須進場,是把外資收購的過程透明化,也可以減少爭議。”天津產權交易中心副主任方建國對《第一財經日報》說。 3號令 《通知》是2003 年12 月31 日公布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做出的補充和細化,旨在具體的環節上堵住漏洞。 3號令和其后一年間下發的8個相關配套文件,對國有產權交易的相關程序做出了規定,被業內稱為“一拖八”文件,建立了國有產權交易的基本規范和框架。 3號令中,規定對一些特殊的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批準后,可以進行協議轉讓。這一點在實際操作中產生了漏洞。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李偉在去年召開的“產權工作海南會議”上表示,實際工作中,有的地方審批把關不嚴,對部分轉讓產權后國有不再控股的項目也實行協議轉讓;有的自行下放對協議轉讓的審批權限,或對一些批準的協議轉讓價格,自行在資產評估結果的基礎上打折、優惠;還有一些地方忽視對受讓條件的制定和受讓資格的審核,使產權交易中出現了較多的糾紛。 補漏 為此,這一次,《通知》明確了允許協議轉讓的范圍。 在國有經濟結構調整中,擬直接采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劃。受讓方的受讓行為不得違反國家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且在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標的企業屬于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在協議轉讓企業部分國有產權后,仍應保持國有絕對控股地位。 針對自行下放協議轉讓審批權限的問題,《通知》強調,中央企業由國務院國資委批準,地方企業由省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相關批準機構不得自行擴大協議轉讓范圍,不得下放或分解批準權限。 對于容易出現問題的價格環節,《通知》明確在產權交易市場中公開形成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為條件進行打折、優惠。 公告期 產權交易機構還在試圖通過其他環節減少協議轉讓。 3號令規定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這對于征集受讓方的了解項目是遠遠不夠的,很多協議轉讓正是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產生的。”方建國表示,目前很多產權交易機構正在探索20+X、20+N的方式延長掛牌的時間。 據方建國介紹,目前國務院國資委指定的京津滬三家產權交易市場進場率已達到90%以上,天津產權交易中心達到99%到百分之百。 來自國資委的數字表明,全國省級以上國資委選擇的64家產權交易機構,去年1~9月共完成企業國有產權轉讓1014億元。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