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企業應做好新舊財務制度的平穩過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 16:47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27日電 (記者 韓潔) 財政部企業司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修訂的《企業財務通則》已經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企業在執行過程中應做好新舊財務制度的平穩過渡。
這位負責人表示,新舊財務制度體系截然不同,修訂的《通則》實施后,由于配套辦法需要逐步出臺,原有的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以及其他財務規定暫時還不能完全被替代,但凡是與修訂的《通則》不一致的,企業應當以修訂的《通則》為準;凡是原有規章和修訂的《通則》都沒有規定的,企業應當隨時向財政部門反映。
這位負責人指出,在執行中企業還應改革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新《通則》實施后,企業不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計提14%的職工福利費,原有的應付福利費賬面余額,應當按照財政部有關財務政策結轉處理。企業原來按規定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的醫藥費或者醫療保險費等項目,應在國家規定標準內改從成本、費用中列支。
此外,企業還要注意落實投資者、經營者不同的財務管理權限與責任。按照原有的財務制度,投資者、經營者容易造成角色錯位、越位或者缺位。修訂的《通則》對于企業重大財務事項,明確應當由投資者審議決定,或者按照企業內部授權審批制度執行,并規定了相關的法律責任。
這位負責人表示,企業首先應當對照檢查各項內部財務管理辦法,該修訂的修訂,該補充的補充,該制定的制定;然后在實踐中嚴格執行,并加強內部財務監督,把規章制度落到實處。當然,投資者履行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時,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企業股東會、董事會或者類似權力機構進行,而不是游離于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之外。
此外,這位負責人強調,企業在執行中還要貫徹企業集團發展方針,由集團公司組織實施新的《企業財務通則》。對集團內部,需要避免眾多成員企業各自為政,以便調整企業集團內部財務體制,統一企業集團的財務政策,實施企業集團的發展戰略,增強企業集團的競爭力;對集團外部,需要統一歸口主管財政機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