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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國資委工作情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15:50 國資委網站
(2007年1月25日) 一、浙江省國資委概況 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于2004年7月,為浙江省政府正廳級特設機構,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核定編制73人,目前現有機關工作人員7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職能處室9個。委屬單位3個,為浙江省鹽業集團公司、浙江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監管人員管理中心、浙江產權交易所。黨員67人,占93%,大學以上文化程度共64名,占88.9%。其中,研究生25人占 34.7%,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有32人,占44.4%。其中,高級職稱的15人。 通過改革重組后,目前監管企業23家,分別為: 1. 省物產集團公司 2. 省輕紡集團公司 3. 省建設集團公司 4. 省石化建材集團公司 5. 省機電集團公司 6. 省商業集團公司 7. 中大集團公司 8. 榮大集團公司 9. 省旅游集團公司 10. 杭鋼集團公司 11. 巨化集團公司12. 長廣集團公司 13. 三獅集團公司14. 省能源集團公司 15. 省鐵路投資集團公司 16. 省交通集團公司 17. 省水利水電集團公司 18. 省農發集團公司 19. 省絲綢集團公司 20. 東方集團公司 21. 省東聯集團公司 22. 杭州蕭山機場公司 23. 省機場管理公司 二、浙江省國有經濟及國資監管工作基本情況 (一)近年來浙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近年來,在中央方針政策的指引下,浙江省委、省政府認真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全面建設“平安浙江”,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精心謀劃“法治浙江”,使浙江這塊青山綠水煥發了新的活力,經濟社會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快速的發展。全省國內生產總值從1978的124億元猛增到2005年的13365億元,年均增長13.1%,連續9年位居全國各省市區第4位,與此相應的許多指標在全國都名列前茅。2006年,浙江的國內生產總值預計超過15000億元,增長13.5%以上,人均生產總值接近4000美元,財政總收入接近2500億元。 (二)浙江國有經濟在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壯大 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以來,堅決貫徹中央提出的“兩個毫不動搖”的方針,緊密結合浙江實際,堅持民營、國有經濟的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在浙江營造和形成了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相得益彰、共生共榮的良性互動局面。 從浙江國有經濟與民營經濟GDP的貢獻度來看,基本上是“三七開”。按照2005年度的數據測算,浙江GDP總量為13365億元,而民營經濟增加值為9556億元,對全省GDP的貢獻度占到了71.5%,即七成多。而公有制經濟增加值為3809億元,占28.5%,即將近三成。 從浙江國有經濟在全國的排名情況看,總體上與浙江經濟在全國的排名情況相當。從縱向來說,改革開放以來,浙江國有經濟國有資產總量持續增長,規模和效益屢創新高。到2005年底,全省國企資產總額8214.2億元,凈資產3013.6億元,國有資產總量2409.7億元;實現銷售收入3992.3億元,利潤總額253.2億元,上繳稅金246億元。據測算,全省國企資產總額比1978年增加了約46倍,利稅總額增加了約27倍,銷售收入比1979年增加了約40倍。從橫向來看,浙江省國有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多年來位居全國前列,2005年在全國的排名為“六五四三二”,即:全省國有經濟總資產達8214.2億元,居全國第6位;凈資產為3013.6億元,居全國第5位;所有者權益為2598.6億元,居全國第4位;利潤總額為253.2億元,居全國第3位;凈利潤為122.6億元,居全國第2位。 從省國資委直接監管的省屬企業來看,企業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同樣大幅度增加。2006年與2003年相比,資產總額增加1050億元,達2771.8億元,增幅60.9%;實現銷售收入增加829億元,達2052.7億元,增幅67.7%。企業經營效益快速提高。2006年與2003年相比,省屬國有企業利潤總額增加39億元,達123.2億元,增幅45.6%;上繳稅金增加33.4億元,達105.9億元,增幅46.1%。 改革開放以來,在與民營企業的共同競爭中,國有企業不斷激活了內部經營機制,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特別是近年來,通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等重要舉措,全省國有企業努力適應形勢、不斷轉換機制,運行效益連續多年保持良好增長態勢,明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國有企業雖然在數量上減少了,但在質量上有了明顯的提升。2006 年有9家省屬企業進入了中國企業500強,占省屬國有企業總額三分之一強,比2003年增加3家。許多企業在全國同行中排在較前位置,在我省各行各業中也發揮了領頭羊的作用。一批企業集團在新的基礎上進行市場經營活動,企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 (三)推進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情況 浙江省國資委成立以來,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決貫徹中央關于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和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國務院國資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定位,認真履行職責,在迎接挑戰中攻堅,在不斷探索中前進,圍繞構建國有資產監管新體制基本框架、加快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推進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和隊伍建設,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 1. 以產權多元化改革為重點,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2004年提出的省屬國有企業三年改革目標,我們把深化省屬企業產權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宜強則強、宜留則留、宜退則退”的原則,堅持“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方針,采取“一企一策、規范有序”的方式,扎實推進和深化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主要體現在: 國資營運機構進一步重組整合。整個省屬企業改革方案落實后,省屬企業將比2004年省國資委成立時減少37%。企業產權結構進一步優化。省屬企業本級改制前大都為國有獨資企業,按照改革總體方案和改革基本思路落實后,將有35%成為產權多元化或民營企業。在推進集團公司本級產權多元化改革的同時,繼續加大力度推進所屬子公司的投資主體多元化。省屬企業三級以上子企業,實現產權多元化的戶數呈現了逐年增加的趨勢。2003年底三級以上子企業產權多元化的為291戶,到2005年底為448戶,占總戶數的47.31%。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進一步推進。各省屬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按照新《公司法》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管理進一步加強,管理層次初步得到壓縮,經營管理效率有所提高,監督約束體系逐步建立。 2. 以組建機構、建章立制、落實責任為切入點,全省國資監管新體制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一是全省國資監管組織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到2006年底,全省有10個市單獨組建了國資委,監管范圍基本明確,人員編制基本到位,職責關系正在理順,義烏、淳安、臨海等地還積極探索縣級國資監管有效形式。同時,為加強對市、縣級國資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根據國務院國資委15號令精神,研究印發了浙江省市級國資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辦法,建立了各市國資委主任例會等工作制度,開展了市級國資委年度工作考核。二是全省國資監管制度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先后制定了30多個國資監管規范性文件、近50個內部規章制度和7個內部工作流程,建立了國有產權代表、重大財務事項、企業內部審計和專職監管人員等4個報告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產權管理為核心、以財務監督管理為突破口、以授權經營和績效考核為重點、資產評估轉讓處置較為規范、企業改制制度較為健全的國資監管制度新體系。三是全省國資保值增值責任體系基本建立。針對保值增值責任體系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了授權經營考核辦法,探索了以財務指標為主要內容的考核評價體系,研究制定了省屬國有相對控股和參股企業業績考核辦法,對非授權經營企業經營班子成員收入分配實行了審批管理,國有企業薪酬管理進一步規范,國有資產保值責任在企業層面得到進一步落實。 3. 以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為目標,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和控制力進一步增強。始終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加大省屬企業資產和產業結構布局調整的工作力度,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健領域集聚,結合浙江實際,提出并積極推進構建能源、交通、現代商貿物流、中高端化工、優特鋼鐵、建筑業等6大優勢產業板塊,從而提高了國有資產的集中度和有效性,優化了國有經濟的布局結構,進一步增強了省屬企業的帶動力和控制力。同時堅持“企業主體、市場主導、企業自愿、政府推動”的原則,按照專業化分工協作、規模經濟和比較優勢的要求,以資本為紐帶,以打造“雙千工程”為抓手,通過資產重組、聯合、并購等市場化手段,在優勢行業和重點發展領域中擇優培育一批對全省經濟具有明顯示范、影響和帶動作用的省屬國有大型龍頭企業。 4. 以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為核心,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進一步規范。國資委成立以來,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規定,加強了國有企業改制資產處置和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同時推進了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和規范運作。針對原來省屬企業多頭管理、家底不清的實際,我委成立后即著手開展了9年來的首次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摸清并核實了企業家底,清查出有問題資產62.8億元,已處理消化42億元。同時為防止前清后亂,研究制定了10多個資產與產權管理辦法,強化了企業資產管理工作。針對新一輪改革產權轉讓規范要求高的實際,我委從源頭入手,開展委托中介機構審計、評估的“陽光工程”,建立中介機構庫和評標專家庫,嚴把資產評估關、審核批復關、資產定價關、轉讓交易關、資產處置關等“五關”。據統計,到2006年底,我委共核準資產評估項目166個,凈資產評估值總額101.98億元,評估增值86.18%;完成省屬企業國有產權掛牌交易轉讓76項,掛牌成交價15.03億元,增值12.02%;同時,我委開展全省國有產權交易機構清理整頓工作,重新選擇認定全省產權交易機構119家,精減淘汰了30.8%,初步形成了覆蓋全省的國有產權交易平臺,國有產權交易普遍進入市場公開操作。針對資產評估報告時效與企業改革進程之間的矛盾,我委在全國率先實行了資產“預評估”的創新做法,對動態掌握企業真實家底,統一職工思想,制定改革方案,加快改革進程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5. 以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把省屬企業黨建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通過加強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廉政建設,促進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落實國有企業的經濟責任和政治責任。開展黨建工作專項調研和企業領導人員全面考察,對22家省屬企業領導班子和130名班子成員進行了全面考察,掌握了班子的基本情況,并先后制訂了企業領導人員任免工作程序等5項制度。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省屬企業開展了先進性教育活動,在建立健全永葆先進性長效機制上取得了新的進展。深入推進“四好”班子創建活動,先后對18家集團69名領導人員進行了調整充實,省屬企業領導班子結構進一步合理,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由從2004年的58.1%上升到2006年68.1%;高級職稱由47.7%上升到63.2%。同時,以提高國有產權代表與經營管理者隊伍“五個能力”為重點,組織開展大規模教育培訓工作。積極推進懲防體系構建,開展了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和投資入股清理工作,促進領導人員廉潔從業以及查辦案件、效能監察工作。切實加強了企業宣傳思想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職工民主管理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任重道遠。我們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快建設和諧機關和諧企業,繼續深化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繼續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著力落實企業“十一五”發展規劃,著力提升國有企業競爭力與控制力,著力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全省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全面建設“平安浙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一)突出發展主題,做強做優做大省屬企業。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間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多做貢獻的要求,今后一個時期,要從集中力量抓改革轉向改革發展并重,以發展來鞏固改革成果,以發展來引領改革深化、維護穩定、促進和諧。一要切實推進“十一五”發展規劃的全面落實。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的“三個集聚”,加快形成能源、交通、現代商貿物流、中高端化工、優特鋼鐵、建筑業等6大優勢產業板塊為主的產業格局,提高省屬國有資產的集中度和有效性,增強省屬國有經濟的影響力、控制力和帶動力。二要積極推進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遵循企業發展規律和市場運行機制,以資本為紐帶,以有效益、有質量、有市場的增長為前提,落實打造“雙千工程”的各項措施。通過幾年努力,培育出2~3家資產規模或銷售收入超千億元的國有大型龍頭企業,還要培育3~4家資產規模或銷售收入超五百億元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和若干家超百億元的國有大企業群。三要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大力實施品牌經營戰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集成能力,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積極轉變增長方式,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深化企業改革,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根據省委習近平書記在省委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深化企業改革仍為明年重點再作沖刺”的指示,2007年省屬企業要堅持改革不停步,堅持改革促發展,完成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省屬企業產權多元化改革目標。首先,繼續全力推進省屬企業產權多元化改革。繼續堅持“宜強則強、宜留則留、宜退則退”的“三宜”原則,分批次加快推進改革的進程,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已經取得改制成果的企業,要及時總結示范帶動其他企業改革。已經批復改革方案的企業,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加快實施。已進行重組的集團公司,要理順體系推進轉型,實現1+1>2的效果。其他企業要加快進程,進一步做好改制的基礎工作,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其次,創造條件推進省屬企業培育上市公司。按照“激活資源、優化配置、開放產權、有序流動”的要求,鼓勵和推動具備條件的省屬企業培育整體上市的步伐,引導企業核心資產證券化,有效資源市場化,提高參與市場競爭能力。積極研究國有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后的新情況,探索以盈利能力、股票市值為核心的國有上市公司價值評價辦法,防范國有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風險。第三,進一步推進省屬企業的調整重組。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管理關系,壓縮管理鏈條,控制管理層級,提高管理績效。進一步完善調整后企業改制方案審批、產權轉讓審批“下管一級”的工作流程,確保改制審批和轉讓審批的規范有序。 (三)完善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全面實行國有產權代表、重大財務事項、專職監管人員和內部審計等4個報告制度,進一步加強財務資產、投資融資、考核分配等方面的管理,合理有效地防范和規避國有資產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運行和保值增值。一是加強財務資產管理。建立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資金集中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相協調的財務管理模式,進一步增強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控制能力,加強對外投資、擔保、債務、債權等方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二是規范考核分配管理。落實《省屬相對控股和參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研究制定資產經營責任考核制度,探索年薪制與中長期激勵相銜接的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企業收入分配,調動企業各類人員積極性。三是強化企業國有產權監管。積極爭取出臺《浙江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等制度,繼續深入實施“陽光工程”,不斷完善國有資產清產核資、評估、定價、轉讓和處置等環節的流程和規則,增強產權管理制度剛性,確保國有資產在流動中保值增值。四是理順法人治理關系。按照《公司法》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當前要著力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強省屬企業監事會建設和國有獨資、絕對控股公司職工董事建設兩個重要制度,全面修訂和完善省屬企業公司章程,健全規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之間的權利制衡機制。 (四)加強黨建工作,努力推進和諧企業建設。緊密聯系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大局,圍繞國有企業黨的政治優勢轉化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主題,做到“五個加強”,努力推進企業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諧企業建設。1.加強企業黨建工作。以落實《加強和改進省屬企業黨建工作指導意見》等制度為抓手,探索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與加強企業黨組織建設有機結合的途徑。通過“兩優一先”評選等各種有效途徑和方法,推進企業黨組織建設,弘揚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省屬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2.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以“四好”領導班子創建活動為主線,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的管理,創新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機制和管理辦法,根據企業改革發展進程及時調整充實企業領導班子,進一步促進企業領導班子提升素質、提高能力、改進作風。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大力開展“教育培訓年”活動為載體,加強企業領導人員、后備人員和各類人才隊伍培養,加快制定和落實《省屬企業“十一五”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建立和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評價機制,健全使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龍頭,繼續推進省屬企業懲防體系建設,查辦違法違紀案件,積極開展企業重點環節效能監察,提高制度執行力,促進廉潔從業。5.加強和諧企業建設。以制定落實和諧企業建設指導意見為抓手,按照改革求和諧、發展固和諧、民主促和諧、文化育和諧、黨建推和諧的總體思路,不斷提高和諧企業的建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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